卷宗上一般所陳述的情況,不會作假,尤其是李棟涉嫌到了詐騙的情況。
因為通過卷宗來看,李棟涉嫌詐騙,涉及到存在客觀真實有效的證據,有着其認罪認罰的情況。
幾乎不可能是被逼迫或者是存在冤假的情況。
隻不過.…
在蘇白拿着卷宗找到肖春梅,詢問李棟涉嫌詐騙的事情時。
肖春梅表現的非常的驚訝。
“什麼?李棟竟然還涉及到了詐騙?他私刻公章,他偷醫院的錢?!”
“怎麼可能呢!”
“李棟說,我們家的錢一直都還很充足,他怎麼可能會去偷錢?怎麼可能去詐騙呢?”
“他一直都沒有跟我說過這些事情啊.…”
蘇白沒有說話解釋,隻是将卷宗交給了肖春梅。
肖春梅在看到卷宗上的内容後,一直喃喃自語:
“怎麼會是這種判決結果,這不太可能啊!”
聽到這話,蘇白微微皺了皺眉,問了關鍵的一個問題:
“當初李棟在一審的時候,你沒有作為家屬去進行旁聽嗎?”
肖春梅搖了搖頭:“我沒有.…”
“因為我的身體不太好,得了尿毒症,在李棟一審準備審理的時候,我需要去醫院透析,根本不能參加。”
“我想讓其他人告訴我,到底是一個怎麼回事,可是其他人都不願意告訴我到底是怎麼回事,隻是告訴我被判了三年多。”
說到這些,肖春梅似乎是意識到了什麼,急切的望着蘇白,并且開口道歉:
“蘇律師.…”
“蘇律師對不起,我是真的不知道李棟會去詐騙,會去私刻公章,盜醫院的錢。”
“如果我真的知道的話,我肯定就不會找你們了。”
“對不起蘇律師.…非常抱歉。”
“給你們帶來麻煩了.…”
肖春梅也知道白君律師事務所,蘇白律師一般會在什麼情況下去代理委托案件。
這個案子中顯然是李棟做的不對,肖春梅心裡面也非常的清楚。
所以在得知的第一時間,就向蘇白道歉。
“蘇律師,這場案子是我一開始不知道真正的情況,蘇律師,你完全可以解除委托。”
肖春梅說的非常的真誠。
蘇白在聽到肖春梅的陳述,也清楚這裡面肯定另有隐情。
肖春梅在一開始的時候,并不清楚其中的緣故,找上了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