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1章(第10頁)

  “推薦價格高的藥,這一點的确是客觀事實。”

  “但是上訴人李棟委托律師的陳述與林文傑的陳述并不一樣。”

  “當然,這一點是非常正常的.…”

  “可能從李棟的角度來講,林文傑推薦其購買高價藥品是坑他醫藥費用。”

  “但是站在林文傑的角度來講,他是為了更好的救治自己的患者。”

  “從這一點上來講,雙方都沒有錯,所以李棟的行為并不能推卸到林文傑的身上。”

  “兩者也沒有刑事法律上的因果關系。”

  “還有一點,林文傑隻是推薦李棟去購買藥品,可沒有逼迫李棟去購買藥品。”

  “這一點還請上訴方委托律師能夠想明白。”

  “再有一點就是,上訴方委托律師陳述,是我方醫院出席人林文傑暗示李棟去私刻印章。”

  “我想上訴方委托律師作為知名律師,能夠清楚的明白一點。”

  “那就是凡事都要講證據!”

  “林文傑暗示李棟去私刻印章,逃繳醫院的醫療費用。”

  “在這一點上,有什麼證據能夠證明嗎?”

  “主要的證明證據在哪?”

  “主要的證明證據在李棟的口供上面,并沒有客觀的事實依據。”

  “從這一點上來說,沒有客觀和直接的事實證據,李棟是非常有可能為了逃避自己的法律責任,從而進行污蔑。”

  “或者說!”

  “在某些方面是李棟自己,理解錯了林文傑所表達的意思,自己走上了犯罪的行為。”

  “在這種情況下,不應該牽扯到其他人。”

  “審判長,以上就是我方對于上訴方委托律師所陳述内容的看法。”

  “我方認為所有的一切行為都要講究實際性的證據。”

  “沒有客觀的事實證據,就不要在庭審場上進行陳述。”

  “我方的陳述完畢!”

  最後一段話,周偉的陳述非常的明顯。

  就是直奔着蘇白去的。

  就是在告訴蘇白,沒有證據,那麼就不要陳述出來,陳述出來法院也不會進行采納。

  其他别的暫時不說.…

  醫院方面,是最難取證的地方。

  為什麼這麼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