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判決結果如下:”
“第一:推翻一審判決結果。”
“判決犯罪嫌疑人李棟三年有期徒刑,緩刑4年。”
“第二:判決李棟應歸還詐騙款項168,000元。”
“.….”
在判決結果上,二審與一審的差别隻有一點,那就是在李棟刑期上面的判決。
至于其他的判決結果,例如說醫院的詐騙款項應不應該進行歸還,這一點上并沒有與一審有着太大的差距。
可以說直接是保留了一審的判決結果。
法律上是講因果關系的,但是也是講事實關系的。
刻假公章,來逃避交醫療費用這一點是事實,所以其款項理應進行歸還。
二審的判決結果沒有什麼太大的問題。
很快,審判長将判決書中的内容陳述完畢,敲響法錘:“閉庭!”
伴随着嚴肅的閉庭兩個字落下。
庭審結束。
坐在上訴人席位上的李棟還有些茫然不知所措。
緩刑?
有了這個緩刑,那他是不是不用坐牢,可以繼續照顧春梅了?
突然意識到這一點的李棟,整個人略顯呆滞的看向律師席位。
緊接着表情中帶着一絲的驚喜。
緩刑了!
蘇白看到李棟驚喜的表情,微微笑了笑,點頭示意。
判定緩刑在蘇白看來基本上沒有什麼太大的問題。
是意料之中的事情。
.….
在整個庭審場上。
對于本次判決最關心的莫過于李棟,肖春梅以及蘇白和李雪珍
至于其他人,則是對于李棟的判決結果不太上心。
尤其是林文傑和周偉。
因為他們兩個人的訴求不一樣,他們兩個人一個是擔心自己以後的前途遭受到阻撓。
而另一個則是擔心醫院方面的名譽受到損失。
所以兩個人對于李棟的判決結果顯得不是那麼的上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