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是在庭審場上,曹川認為田陽作為李小果的委托律師,陳述的完全沒有邏輯。
就按照最基本的來講。
你單單從直接證據上來看,你不看客觀和間接證據說形成的證據鍊。
這不扯淡嗎?
如果按照田陽的說法判定有罪無罪。
那麼在這麼多的刑事案件中,很有可能判不了多少人有罪。
因為法律是需要從多方面進行考量的。
而不是單單從某一條,從哪一條來進行考慮。
基于這種情況下,曹川才将田陽的陳述多次打斷。
這種打斷陳述有問題嗎?
按照曹川的思路,或者說按照法庭上的秩序和維持法庭庭審的推進來講,這種打斷并沒有任何的問題。
.….
合議庭商讨室内。
曹川和另外兩名審判員正在對本次案件中,被告人所涉及的刑期,進行着一定的商讨。
并且确認着,這個案子不存在着無罪可能性。
曹川将案件的相關資料擺在桌子上開口:
“這個案子判決李小果,和其他犯罪人員有罪這點是沒有異議的吧?”
路平義在一旁點頭。
這段時間他也看出來了,當初沒有去理會那個打招呼的事情。
無疑是最正确的決定。
所以現在面對曹川的觀點,路平義基本上贊同。
“曹院長,這個案件李小果,和其他幾名被告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非常的清楚。”
“有罪是肯定有罪的.…”
“但是….檢方推薦的這個刑期是不是有點太重了?”
路平義确認了有罪的事實,但是對刑期這方面還是有一定的考慮。
所以對這一點提出了疑問。
“嗯!”
曹川點了點頭:“檢方推薦這個刑期的确有點重,他是可以推薦死刑,但是咱們不能這麼判決。”
“畢竟.…”
“雖然說有兩個較為嚴重的情節,可是歸根結底沒有造成吳小潔的死亡。”
“從這一點上來說.…判決死刑太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