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對于李某的陳述和要求進行對他從輕處罰,現場的受害人家屬是堅決的不同意。
“從輕處罰?憑什麼!當初他仗着他家裡面有背景,把我兒子打死,還逃脫了法律的制裁!”
“甚至逼迫我們和解!”
“我們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簽了諒解書!”
“如果不是這個案子鬧大了,我們根本不知道真實的情況。”
“他有什麼資格說對他進行從輕處罰?!”
“當初我連我兒子真正的死因都不知道是什麼,他憑什麼一句輕飄飄的道歉就想要減輕刑事處罰?!”
“對!”
“今天我們來到庭審的受害人家屬一共有十幾家!”
“還有一些人沒有過來,但是李某對于我們家庭造成的傷害,是非常大的!”
“我們共同聯名,要求法律給我們一個公正的判決,要求法律對于李某進行嚴懲!”
“嚴懲不貸!”
“必須嚴懲不貸!讓法律給我們一個公正的說法,必須讓李某判死刑,給我們受害人,給我們受害人家屬一個交代!”
“.….”
審判場中,很多受害人家屬,在聽到李某的法庭陳述并且申請審判長對他進行從輕判決後。
開始在審判場上躁動。
并且出聲嚴格的抵制這種輕判的請求。
話說回來。
這種心理也非常的正常,被告人李某犯了那麼多罪。
一句輕飄飄的道歉,就能夠獲得原諒嗎?
不能!
再有就是李某現在才有這種态度,當初幹嘛去了?
當初不是仗着自己家庭背景大,傷害了其他人連個面都不出嗎?
現在現在快要死了,才想起來道歉?
認罪認罰想減輕刑事責任?
想得美!
基于這一點,李某的陳述内容,激起了受害人家屬們的憤怒。
導緻了庭審場上有一定的騷亂。
不過在騷亂的初始階段,審判長在庭審上直接敲響了法錘,要求受害人家屬注意法庭的秩序。
同時審判長也理解受害人家屬的心情,所以也隻是進行了提醒。
在各方陳述完畢後,本次的審理環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