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已經完全脫離了法律最基本的意義。
所以.…
對于這個案子,最高院會不會肯定,支持劉文雅獲得保障自身的法律權益。
在蘇白的估算當中,最高院是肯定會支持劉文雅的。
畢竟.…
不管怎麼說,劉文雅的被教育權的确是受到了侵犯。
對于這種被侵犯的情況,如果不支持被侵犯者。
那麼法律的權威将會遭到質疑。
到時候造成的影響會極大!
事實上,最高院方面在讨論這個問題的時候,同樣産生了兩方面的意見。
第一個就是,憲法能不能夠作為判案和支持判罰的依據。
其中有一方面表示,憲法是國家的基本法律,判罰有行政法,刑法,民事法等等。
根本不用憲法來進行判定,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動搖憲法的最高地位。
即,不支持憲法作為判案和判罰的依據。
而另一方面則表示,憲法是國家的基本法律,雖然不能全面的支持判罰。
可是在這個案件當中,劉文雅的受教育權,确确實實的遭受到了他人的侵害。
劉文雅也的确完全符合受教育法被侵害的情況。
在這種情況之下。
如果說不支持劉文雅保護自己的法律權限和法律權益。
那麼不管是從法律的角度而言,還是從最高院屬于最高級法院機關而言。
造成的不良影響都是非常巨大的。
因為這違背了法律保障他人權益的基本條件。
同樣,從最高院的公信力來講,也會遭到質疑。
形成巨大的破壞。
雙方對于這一案件,以及種種情況的讨論産生了巨大的争執。
在來來回回的讨論下,最後由最高院院長拍闆決定。
法律要保障每一位公民,獲得基本的權益。
在其的認為中,認為如果法律不能夠保障每一名公民,獲得基本的法律權益。
那麼造成的影響力和破壞力,是憲法被司法化,都不能相比的。
再有。
關于這個案件也沒有涉及到太極端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