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沒有說.…不賠償。
隻要沒有明确說明不賠償,那麼這件事情還有緩和的機會。
畢竟.…
賠償的方式有多種,賠償的金額也有多種。
具體的情況審判長可以進行自由裁量。
這一點是符合法律的,就算是事情鬧大了,鬧得嚴重了,那麼作為審判人員也不會受到太多的追責。
再有一點就是。
按照原有的事實情況,以及原有的賠償額度來看。
降低賠償金額,這一點是有着洽談的空間的。
所以不會顯得太過于為難。
想到這裡,方啟強作為水城中院的副院長,暫時的松了口氣。
并且積極的準備着雙方的和解工作。
之所以這麼積極的準備着雙方的和解工作是因為,方啟強擔心這個案子進入到開庭審理階段後會鬧出什麼不可控的因素。
所以.…
能不進入開庭審理那麼就盡量的不進入開庭審理,避免出現意外的情況。
如果說.…這個案子不需要開庭,那麼剩下的事情就好辦多了。
而這個案子是否和解,對于原告方也就是蘇白一方,與被告方萬農農業有限公司,都是有一定的好處的。
在方啟強的有意促成下,水城中院調解室内。
蘇白坐在左方,萬農農業有限公司的委托律師坐在右方。
本案是由方啟強親自負責的,在調解方面也是他親自着手的,所以.…方啟強直接讓蘇白說一個調解的方案。
同時也讓萬農農業有限公司的委托律師做好一定的調解準備。
對于調解方案,蘇白在法院通知他進行調解的時候已經做好了調解的準備。
在方啟強要求原告方進行陳述自己的調解方案的時候。
蘇白直接攤牌了自己的調解内容:
“我方的調解方案非常的清晰。”
“那就是想要讓萬農農業有限公司,按照合同來給予我方進行賠償。”
“賠償的金額,應當按照合同應當按照合同的内容來執行。”
“另外.…萬農農業有限公司在之前,進行協商賠償金額的時候,遲遲沒有給我方一個說法。”
“我方認為.…在這方面應當給予我方一個利息的補償。”
“按照合同賠償的金額,原告方認為應當賠償多少?”
方啟強看着雙方的合同内容開口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