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6章(第9頁)

  方啟強看着雙方的合同内容開口詢問。

  蘇白回答:

  “合同内容規定的是,如果不能達到平均的産量,那麼隻要按照現有的價格,乘以平均的産量,再減去現有的産量價格。”

  “對于我方,進行補償。”

  “也就是說按照現在的糧食作物價格為1.12元,乘以平均糧食産量九百斤,再減去你這個價格乘以現在的産量二百斤。”

  “一畝地的糧食作物按照這種标準進行補償。”

  “我方認為合同中所描述的情況非常的合理,我方認為依照這一個補償條件進行補償就可以了。”

  這一次蘇白所代理的隻是林家園的訴訟賠償,因為群體性案件它不是一個總體案件,需要一個個的來進行訴訟。

  隻要林家園的這個案件訴訟成功。

  那麼白君律師事務所完全可以将其他人的委托一次性的打包,提交給中院來進行判罰。

  所以蘇白這一次的訴訟主要是先打一個頭陣的作用。

  也就是解決掉林家園的案件訴訟賠償。

  隻是.…

  在蘇白提出來按照合同的賠償金額進行判罰的時候。

  萬農農業有限公司的委托律師,臉上明顯的帶着一絲的笑意。

  作為萬農農業有限公司的委托律師,餘豪是帶着任務來的。

  他的任務就是,盡量的降低賠償。

  并且大幅度的減少賠償。

  對于賠償的标準和賠償的内容,餘豪和王西安進行過簡單的彙報。

  那就是,直接抛開合同問題談賠償。

  如果按照合同來進行賠償,大緻就是按照蘇白所陳述的那樣。

  每畝地大概賠償七百斤糧食作物的現有價格,也就是大概在八百元左右。

  成本太高.…

  要知道,根據公司的計算,所涉及到的種植面積,大概在三百萬畝左右。

  像林家園這樣的包地人,很多很多。

  如果真的一畝地按照八百元來進行賠償。

  這涉及到多少賠償金額了?

  涉及到的,已經是天價的賠償金額了!

  所以對于這個條件,無論是王西安,亦或者是萬農農業有限公司都承受不了。

  對此餘豪立馬表示了拒絕:

  “我方并不同意這個和解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