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7章(第3頁)

  作為組織審理本案的方啟強。

  面對着這個案件,在心裡面是不願意開庭,甚至是不願意接手的。

  畢竟.…一旦處理不好了,那麼這個案子就會引火上身。

  給他個人造成巨大的麻煩。

  可沒有辦法.…

  現在案件進展到這個層次,不開庭是不可能的,不接手也是不可能的。

  在調解失敗以後,水城中院方面,通知了雙方開庭的具體時間。

  在此期間,方啟強還找到了蘇白想要進行私下裡的和解。

  對此,蘇白也提出來了自己的條件,那就是隻要萬農農業有限公司答應了他們提出的調解方案,那這個案件完全不用進行庭審。

  他可以直接,宣布這個案子結束。

  可是萬農農業有限公司會答應嗎?

  如果萬能農業有限公司可以答應,王西安也不至于讓他的叔叔來親自打電話到法院了。

  所以說.…萬農農業有限公司根本不可能答應這種條件。

  方啟強心裡面非常清楚,這個案件雙方都非常的強勢,萬農農業有限公司不願意賠償這麼多的金額。

  同樣,蘇白也不願意有任何一步的退讓。

  雙方作為案件的原被告,态度都非常的強硬。

  他之所以會找到蘇白,就是希望蘇白能夠妥協一些。

  但是很明顯,現在作為原告方的蘇白妥協不了一點。

  對于這種情況.…方啟強也就不再有讓雙方和解的心思。

  因為雙方根本和解不了,沒有必要再去浪費時間和浪費精力了。

  隻能通過庭審來解決這個案件的相關情況和問題。

  這一次的庭審.…蘇白和往常一樣同樣申請了進行公開庭審。

  希望能夠通過公開庭審來擴大這個案件的影響力。

  同樣來給予被告方一定的壓力,讓被告方松口進行賠償。

  隻不過.…

  方啟強作為本次的審判人員,再加上法院考慮到蘇白的影響力,和這個案子所具有的特殊性。

  拒絕了進行公開庭審。

  拒絕的理由也非常的符合程序,那就是擔心案件的相關情況會對上市企業造成影響,會對上市企業的經營造成不良的情況。

  因此拒絕了進行公開審理。

  對于這一點,蘇白沒有太在意,因為這個案子所涉及到的情況影響力是比較大。

  法院用其他理由拒絕進行公開審理,這是很正常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