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和我媽瞞着譚凱和李嬌,來别墅園區找我。
保安不讓進來,倆人竟然跪在了門口。
物業經理覺得這樣影響形象,給我發信息。
我出去見了他們。
老兩口陰沉着臉,我媽罵習慣了,張口就像繼續罵我,被我爸按住。
他望着我問道:“譚陽,都到門口了,不請爸媽進去坐坐嗎?”
我譏笑一聲,覺得好生諷刺。
“不必了吧,就像我在你們家裡沒位置,這裡是我自己的家,也沒你們的位置。”
我爸沉默了下去。
我媽咬牙切齒的問我:“是不是就是不想讓我弟弟好過。”
我有些不解。
“如何是讓他好過?給他當一輩子的血包?”
“這麼多年了,我還做得不夠多嗎?還要讓他如何好過?”
我語氣兇狠,我媽瑟縮了一下。
“你那麼心疼他,你去賣血啊,你賣血養你好大兒子去,别來扒拉我,我看着你們就覺得惡心。”
“譚陽,我們生你養你,如何對不起你?”
“生我?養我?我不到兩個月大你就走了,我是爺爺奶奶用米糊喂大的,你養我了嗎?生我?爺爺奶奶去世後,你們把我接來,我就伺候譚凱,養我,譚凱穿的衣服丢給我,你知不知道,我比他大,他的衣服我穿不了,他的褲子我穿着是五分褲!你記不記得,我大冬天的穿着短褲?你不記得了?你隻是會罵我大冬天穿短褲,凍死也活該!我當時就在想,我有長褲子穿嗎?是我願意穿那麼短受凍嗎?”
“你不記得了,我都記得。”
“我有錢的第一時間,是想回來讓你們都過好日子。”
“可我說我失業的那一瞬間,你們是想着怎麼把我趕出去。”
“你們也配說生我養我?”
“讓譚凱趕緊過戶,不過戶我搞黃他工作,李嬌也是,我一個都不會放過!”
“這不是家裡東西太多了,你又不常回來住,所以就想着先用來堆東西了。”
「而可」過了半個月後,譚凱撐不住了,被領導談話,不得不喊我去過戶。
我沒出面,讓律師代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