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明知道父母重男輕女的厲害,不喜歡女兒。
但她還是為了和薄磊單獨相處,将女兒往火坑裡送。
然而,眼下,女兒要緊,我不再同她多說,扭頭就要往外走。
卻不想,門口響起了輸入密碼的聲音,下一秒,房門在我面前推開。
門口站着一個西裝筆挺的男人,看見我他愣了一秒,但很快,他便泰然自若,邁步走至妻子身旁坐下,親昵地攬住她的腰。
“做什麼好吃的呢?這麼香。”
一旁的薄磊一邊往嘴裡扒飯,一邊說:“爸,你快嘗嘗,彭阿姨手藝可好了。”
這一刻,他們宛若一家三口,而我才是多出來的那個。
可我的視線始終落在男人臉上,不是因為這個。
而是因為,這張臉,我見過。
一個月前掃黃,我親手抓的他。
3
他是“春花秋月”的老闆薄文宣,當時我們接到舉報,抓了他,但偏偏找不到任何證據,不得不放了他。
但人雖然放了,我們卻沒有從沒有放棄對案子的偵查。
我沒想到,再見到他,會是這種場景。
抓他那天,他陰毒的視線還曆曆在目。
瞬間,我明了,女兒遭遇的一切,都不是巧合。
“秋華,你知不知道……”我想告訴妻子真相,讓他不要掉入男人的圈套。
可我話才剛說了一半,身旁的男人突然從口袋裡摸出三張票。
他一邊撩着妻子額前的碎發,一邊把票放入她的掌心,“‘藝廊’的畫展,你不是想去看嗎?晚上我們一家三口一起去。”
妻子雙眼瞬間放光,不顧我在場直接撲進了他的懷裡,“文宣,你好厲害。”
這一幕太過刺眼,以至于我喉嚨幹啞,不想再說一個字。
我轉身欲走,妻子的聲音卻在身後響起,“周一上午十點我們去民政局辦離婚,房子密碼你改了吧,我不要,孩子,我也不要。”
她畢業後就沒有工作,偶爾賣出去一幅畫,還不夠她一個月的生活費,這房子是我自己攢的首付,貸款也是我一個人在還。
這房子理應歸我。
隻是,我沒想到,連她十月懷胎生下的女兒,她也能毫不猶豫地抛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