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歲那年,我目擊了一場殺人案,兇手發現了我,準備殺我滅口。
瀕死時,我說了一句話。這讓我免于死亡。
許多年後兇手落網,記者們如見血的鲨魚般追蹤我的痕迹,那一刻我才突然意識到:
曾經救我命的那句話,竟是一句預言。
1.
連環殺人犯陳嶺落網後,反應極為平靜,他向警方一一供述了他「還記得住」的罪行。換言之,也有不少記不住了。
喪心病狂、喪盡天良,不足以形容其所作所為。
據他所說,隻要時間地點「合适」,并且起了殺心,他就一定會下手,隻有一次例外。
1998
年的除夕夜,他放過了一個女孩,當時那女孩年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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歲。如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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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過去,那女孩也年近中年了。
供述到這裡,陳嶺意識到十幾次喪心病狂中的一次「良心發現」,并不會影響他被判處死刑,于是不再多言,随便幾句「那天是過年」「忽然不想殺了」,搪塞了過去。
陳嶺被執行死刑後,有關其唯一一次「良心發現」的傳言甚嚣塵上。一切猜測指向了某地方美院老師,賀芝。
各路媒體記者聞風而動。
顯然,像陳嶺那樣的變态殺人魔,不可能因為「那天是過年」「忽然不想殺了」而放過一個極有可能向大衆揭露自己罪行的人。
一定另有隐情。
2.
我是賀芝,一個沒名氣的畫家,供職于一所地方美院,日常就是教書、畫畫,偶爾舉辦個人展。
我性格孤僻,心理敏感脆弱,被精神問題持久困擾,尤其懼怕受人關注。
直到連環殺人犯陳嶺令我名聲大噪。
他放過我的真正原因,隻有我和他兩人知道。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