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完,她像躲瘟疫一樣,匆匆忙忙地跑進了樓道,連頭都沒回。
那一刻,我站在原地,像被人迎面潑了一盆冷水,從頭涼到腳。
徹底死心了。兒子靠不住,侄子也靠不住。這世上,除了我自己,再也沒有人可以依靠了。
我感到一種被徹底掏空的虛無感,仿佛整個世界都抛棄了我。
那一刻我才懂,什麼血濃于水,在錢面前,連墨水都不如,至少墨水還能寫幾個字,血隻會讓人變得更髒。
接下來的兩天,我就像個孤魂野鬼,在城市的大街小巷裡漫無目的地遊蕩。晚上,找個公園的長椅或者橋洞底下,勉強蜷縮一夜。白天,用身上僅剩的幾個鋼镚兒買點最便宜的吃的,填填肚子。
身體越來越虛弱,感冒還沒好利索,加上風餐露宿,我覺得自己随時都可能倒下。有時候,我甚至會想,是不是就這麼算了?死了,也許就解脫了。不用再受這份罪,不用再看那些冷漠的嘴臉。
這天下午,風特别大,刮得人站都站不穩。我走到一個社區的宣傳欄前,想找個地方避避風。宣傳欄上貼滿了各種通知和廣告。
我的目光無意中掃過一張不起眼的宣傳單,上面印着幾個大字:“法律援助中心——為老年人、殘疾人等弱勢群體提供免費法律咨詢”。
法律援助?免費咨詢?
這幾個字像一道微弱的光,突然照進了我灰暗的心裡。
打官司?告我兒子兒媳?我這輩子都沒跟人紅過臉,更别說上法庭了。而且,家醜啊,鬧到法庭上,多丢人?
可是……難道我就這樣認命了嗎?任由他們霸占我的養老錢,把我像垃圾一樣扔掉?我不甘心!
求生的本能,對兒子兒媳的怨恨和不甘,像兩股力量在我心裡撕扯。
死很容易,眼睛一閉就不省人事了。但活着,才有機會讓他們知道,我趙淑蘭不是可以随便揉捏的軟柿子!
我攥緊了拳頭,看着宣傳單上的地址,心裡萌生了一個念頭——去試試!哪怕隻有一絲希望,我也要抓住!
按照宣傳單上的地址,我找到了那家法律援助中心。地方不大,但很整潔。
接待我的是一位看起來很幹練的年輕女律師,姓李。她看到我衣衫褴褛、滿臉憔悴的樣子,并沒有露出絲毫鄙夷的神色,反而溫和地請我坐下,給我倒了杯熱水。
溫暖的熱水捧在手裡,我的眼淚一下子就忍不住了。我猶豫了很久,羞恥感和委屈感交織在一起,讓我難以開口。
李律師沒有催促我,隻是靜靜地等着,眼神裡充滿了耐心和理解。
終于,我鼓起勇氣,斷斷續續、老淚縱橫地把我的遭遇講了出來。從在侄子家寄住,到拆遷款下來,兒子兒媳如何哄騙我把錢轉給他們,再到如何翻臉無情,最後把我趕出家門……我講得泣不成聲,幾乎說不下去。
李律師一直認真地傾聽着,時不時地遞給我紙巾,輕聲安慰我:“阿姨,您别激動,慢慢說,我都聽着呢。”
等我情緒稍微平複了一些,李律師才開口分析道:“阿姨,您的情況我大緻了解了。從法律上講,您自願将拆遷款轉給兒子,這筆錢的性質可能被認定為贈與。想要完全追回這七十萬,難度确實比較大。”
聽到這話,我心裡一沉。
但李律師接着說:“但是,這并不意味着完全沒有辦法。首先,您有銀行的轉賬憑證,這是關鍵證據。其次,您兒子兒媳在獲得這筆巨款後,非但沒有履行贍養義務,反而将您趕出家門,這種行為涉嫌遺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和《婚姻法》的相關規定,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的義務。他們這種行為,是違法的,也是違背社會公序良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