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第1頁)

我被人淩辱之後,是邵明越把我從深淵裡拖了出來。

他是多麼明亮美好的一個人啊。

而我又是多麼低賤肮髒。

我想他永遠留在我身邊,哪怕要用些

特殊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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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明越這輩子最讨厭别人叫他娘娘腔,娘炮之類的很侮辱人的敏感詞彙。

雖說他的确鐘愛粉色,也的确個性有些......娘。

他不喜歡和男孩子一起玩兒,不喜歡他們打球之後身上的汗臭味,不喜歡他們襪子正面穿了反面穿的的酸味兒,沒人跟他一起玩兒他也不在意,邵明越有自己的小世界。

他拿出自己的日記本,認認真真的寫下了5月29日這個日期,他的目光落在他面前的男生的背影,他認認真真,一筆一劃的将自己的情感記錄在本子上。

“今天是我喜歡周正卿的第一百二十天,今天他是值日生,夠不到黑闆,我接過黑闆擦,幫他值日,他對了笑了笑,他的笑容真好看,我真的很喜歡。”

他默默的阖上自己的日記本,看着周正卿的背影出神。

周正卿是班級的班長,笑起來乖乖的,說話溫聲細語,班裡很多女孩都喜歡他,誰會不喜歡幹幹淨淨的男生呢?

真希望永遠停在這一天。

真希望。

2

周正卿是在回家的路上,被人拖進歌舞廳裡的。

監控壞了,紅霞歌舞廳的老闆,是他們這裡,是著名的黑社團,經常發生打架鬥毆的時間,警察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正經人是不會去這樣的地方的。

沒人知道那天在周正卿身上發生了什麼,邵明越住在離歌舞廳不遠的老居民區裡,去菜市場買了蔬菜,路過歌舞廳時,天色已經不早了,周正卿被男人們扔出來的時候。

邵明越甚至都沒有認出來,這個渾身上下,有酒水,污漬,甚至是口香糖黏塊的男生,是他認識的周正卿。

周正卿的衛衣被人惡意的剪壞,皮膚上斑斑點點的粉紅色印記,讓邵明越的腦袋裡轟的一下就炸開了。

他脫下衣裳,蓋在那個被丢出來的少年身上,他左右看了看,街道上沒有人:“把我的衣服穿上,快。”

周正卿的眼睛完全是紅腫的,臉頰上是巴掌印,嘴唇也紅腫不堪,臉上都是被人毆打過的傷痕。

他像個死人一般,毫無意識,邵明躍扶起他,他一瘸一拐的,甚至無法走路。

“周正卿,你看着我,知道我是誰嗎?”

周正卿擡起渙散的眼眸:“邵明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