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婉秋那件事過了三天,裴宥之叫了兩家父母來做見證。
“成婚三年,鐘璃一直無所出,且善妒非常,竟出手打人,實在沒有當家主母的氣度,已符合‘七出’的條件……”
裴宥之慵懶地抽着煙,曆數我的“罪狀”。
“今天,倘若鐘璃同意我将趙婉秋接進裴家,再給她客客氣氣賠個不是,我就既往不咎。以後趙婉秋生的孩子,養在鐘璃名下便是。”
“若是我不願呢?”我朗聲問道。
“若是不願,我隻能跟你離婚了。”
裴宥之攤手,一臉無所謂。
裴家和我們家是世交,但裴司令有軍階,我父親隻是個商人,故而我們鐘家待裴家從來都客氣。
因此,林氏料定了我舍不得裴宥之——畢竟我對他一見鐘情根本不是秘密,何況裴家可是人人想要攀附的大樹。
我看看我父母,他們隻是端坐飲茶,裝作充耳不聞。
但我心下知道,我父母是最開明不過的人了。
縱使我離婚,總還有個去處。
于是,我微微一笑:“好,那就離婚吧,今天就寫離婚書。”
離婚書到手,我搬出了裴家。
臨走時,裴宥之仿佛還覺得不可思議似的,告誡我:
“鐘璃,你可莫要後悔!這裴夫人的位置,有的是人惦記!”
我隻當沒聽見,徑直上了車。
車行至拐彎處,我方才落淚,哭得肝腸寸斷。
裴宥之是我十六歲就愛上的人,我把他放在心尖上念了五年。
那是大年初一,我上街看花燈。
有一群青幫的小喽啰圍住了我們的車,大抵是因為之前青幫同我們鐘家的生意紛争而故意為之。
當時,車裡隻有我和兩個傭人,還有一名司機,均手無縛雞之力。
而青幫的人個個手持棍棒,一臉獰笑,我們的車寸步難行。
就在眼看喽啰就要打開車門将我擄去時,突然“砰砰砰”響起三聲槍鳴。
十八歲剛回國的裴宥之豐神俊秀,騎着一匹黑色高頭大馬,帶着十幾個士兵,就這樣從天而降。
“光天化日欺負一個弱女子,都不想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