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第2頁)

還沒等陳木說話,旁邊另一個零售店的老闆,就搶過話茬,連忙說道:

“才給陳老闆打七折?看不起誰呢?

陳老闆,來買我的雜貨鋪,我給您直接打五折!”

另一個詭異喊道:“才五折?有沒有誠意啊。陳老闆看看我,我給您打四折!”

“我打三點五折!”

“我打三折!”

都不用陳木說話,詭異老闆們直接内卷起來了。

一個個砍起自己的價,那是毫不手軟,陳木看着都心疼。

原因很簡單,在場的一百多個詭異,都想賣掉自己的詭異場景。

而買家隻有陳木一個。

自然而然,大家都瘋狂出低價,誰價格更低,誰更有可能賣出去。

相比于破産被處死的結局,虧點就虧點吧。

陳老闆心善,看不得别人吵來吵去的,多傷和氣啊。

于是陳老闆直接喊道:

“大家不用搶了。我收購的價格,最高打三折!

也就是說,那些四折、五折的,可以拿着合同離開了,我不收購了。

想讓我收購的,價格最高三折,當然,打二折、一折的,我也來者不拒。”

在場的老闆都哭了。

論砍價,還是陳老闆狠啊!

好了,大家都不用吵來吵去了。因為大家都被陳老闆狠狠的砍了,砍了個骨折!

還他媽是粉碎性骨折!

三折的價格出售……陳老闆直接賺麻了。

即使價格如此之低,在場的詭異老闆們,一個個也都搶着出售。

還是那句話,賣出去頂多虧點錢,賣不出去破産了,那就自己等死吧。

孰輕孰重,隻要詭異腦子是正常的,都能分得清楚!

接下來,陳木倒是有些犯難。

在詭異末世裡,不是說簽一下合同,就能把詭異場景收購下來的。

比如陳木要買一家詭異商店,那麼在簽合同之前,陳木必須要去一趟詭異商店,完成一次詭異任務。然後才能簽合同,完成交易。

至于為什麼會這樣,陳木猜測,是防止暴力兼并。

如果有一個強大的詭異,想要吞并其他小詭異的商店。

若是直接簽個合同就行,那麼大詭異完全能憑借暴力,直接把小詭異綁過去,強迫小詭異簽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