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第3頁)

若是直接簽個合同就行,那麼大詭異完全能憑借暴力,直接把小詭異綁過去,強迫小詭異簽合同。

如此一來,詭異末世裡的兼并速度,就會飛快。那就是真正的弱肉強食,實力為尊!

詭異末世中,規則是大于暴力的。即使一個詭異再厲害,也要遵守規則!

規則淩駕于實力之上。

所以,才有這麼一條保護措施——想要收購小詭異的商店,大詭異必須得親自去一趟,并且完成小詭異布置的詭異任務。

這樣一來,即使小詭異再弱小,在小詭異的詭異場景裡,它也能憑借着制定規則的優勢,克制大詭異。

隻要小詭異不想賣,那麼就出一些刁鑽的規則,讓大詭異無法完成詭異任務即可。

這樣一來,就保證了規則淩駕于暴力之上。

可惜的是,制定這一潛規則的超然存在,估計想不到,有朝一日,小詭異們會求着陳木去收購。

在詭異末世裡,很多時候,冥币比暴力要好用多了。

“各位老闆,我突然想起來了,這麼多的詭異場景,我恐怕來不及去啊。”陳木露出了為難的神色:

“完成一個詭異任務,都是很消耗時間和腦力的。

你們一百多個詭異場景,我半年都不一定做得完啊。”

聽到陳木這麼一說,詭異老闆們都急了。

半年?

我的店都撐不過半個月!

半年是等着來給我收屍是吧?

“陳老闆,您放心,詭異任務的事,絕對不用您操心。

隻要您來詭異場景,我們跟您保證,幾分鐘就讓您快速通關!

而且整個過程,不要您動一點腦子!您就來個人走個過場就行了。”

在場的詭異老闆們,都對着陳木信誓旦旦的保證道。

“那好,一天的時間,我要過完一百個詭異場景!”

陳木說道。

一天一百個詭異場景……這已經能申請詭異末世裡的記錄了。

别看這些詭異老闆都是小BOSS,詭異場景比不上午夜酒店、暗夜高校這種龐然大物。

但即使如此,一天過一百個,也足以讓人瞠目結舌!

在陳木的記憶裡,從來沒有人達成過這一成就!

隻要陳木挑戰成功,那麼陳木就能成為,整個詭異末世裡,唯一一個一天通關100個詭異場景的男人!

據陳木所知,在詭異末世裡,達成一些成就的話,會收到榮譽勳章的獎勵。

這種榮譽勳章很稀少,而且條件很苛刻。上一世的時候,陳木從沒有獲得過,隻是聽說有人得到過。

陳木心想,自己一天要是通關100個詭異場景,這麼牛逼的成就,應該足以得到一枚榮譽勳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