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3章(第1頁)

蘇柒入圈的那個年代,想要成為一名音樂人或者歌手。

  

必須要有足夠的天賦或者實力,才有機會跟唱片公司簽約,發了專輯才算是歌手或者音樂人。

  

這幾年在互聯網的沖擊下,音樂産業的數字時代開始降臨。

  

音樂門檻降低到可以忽略不計。

  

所有人都可以在音樂平台上傳自己的歌曲,或者短視頻平台發表作品。

  

由于平台審核不嚴,這些人竊取他人音樂作品進行簡單地更改、拼湊,再以自己的名義進行發行。

  

“好家夥!”

  

“雲朵文化這半年居然發行了500多首歌,有一半作品都是出自于我!”

  

“這厮完全當我是空氣,逮着我一個使勁霍霍!”

  

顧城剛才粗略的翻了一下統計。

  

劉宏光把雲朵的所有作品,以及作品來源全都羅列标注出來,與顧城有關的作品就标紅。

  

結果居然泰半都是紅色!

  

光是《夜曲》這一首。

  

雲朵公司旗下就出了不下10首與之相關的作品。

  

雲朵大緻有幾種洗歌方式。

  

第一個蹭歌名,名字相同或者雷同,然後再加刻意引導性的描述,明顯奔着坑用戶流量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