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第5頁)

  顧晨這個時候拿出了證據,“陳洋發的視頻不過是維權視頻而已,并沒有網暴别人,反倒是周玲玲和王甜甜兩個人在一直網暴陳洋。”

  “證據都在這裡。”

  “周玲玲和王甜甜,用QQ小号、貼吧小号,在陳洋的大學群、表白牆等地方,造謠說陳洋偷拍,還說陳洋是下頭男,偷拍女生裙底。”

  “周玲玲和王甜甜還用自己的小号在小紅書,,說陳洋偷拍别人,被她們發現了,并且還附上了陳洋的照片。”

  “這裡都是周玲玲和王甜甜利用各個社交媒體,小号,對陳洋進行造謠,人身攻擊,污蔑,抹黑,并且對陳洋造成了巨大的精神傷害和困擾,陳洋甚至被大學通知停學檢查。”

  顧晨把證據一點點的都交了上去。

  屏幕上也都顯示出來了這些證據...

  全部都是周玲玲和王甜甜發的小作文。

  顧晨說道:“這些東西,都是經過技術部門核實查證的,不管多少小号,所有的IP地址都是來自于周玲玲和王甜甜身上,所以網暴,造謠,污蔑的人不是陳洋,而是周玲玲和王甜甜兩個人。”

  直播間又一次炸了!

  這次網友們都看到了兩個女的發了什麼小作文。

  基本上該罵的都罵了,全都是兩個女的發的各種小作文。

  周玲玲和王甜甜甚至讓大學的很多同學都對陳洋有了偏見,就是因為她們在各種造謠。

  到現在,陳洋都沒有辦法回學校正常上學。

  而這段時間,法院裡面也在驗證這些證據是否屬實。

  很快,法院技術部門的就給了消息。

  審判長李康敲了一下法槌,說道:“證據屬實!”

  李康說完之後。

  顧晨直接開口道:“審判長,我請求更改一下訴訟請求!原本想的是隻要兩個人道個歉,這事情也就過去了,但是兩個女的不依不饒,态度極其惡劣!因此,我在和陳洋溝通之後,決定追究周玲玲和王甜甜的刑事責任!”

  “周玲玲,王甜甜,惡意造謠,污蔑,抹黑陳洋,并且造成了嚴重後果,對陳洋造成了非常嚴重的精神傷害!嚴重侵害了陳洋的名譽權,隐私權,兩個人造謠的文章,全網點擊超過了五百萬,非常惡劣!根據刑法第一百三十八條規定,要求判處周玲玲、王甜甜七年有期徒刑!立即執行!!!”

  “我方當事人陳洋,拒絕道歉,拒絕精神損失費,拒絕醫藥費等賠償,必須判刑!必須追究犯罪分子的法律責任金!!”

  “周玲玲,王甜甜兩個人,惡意造謠!!如果今天不用法律制裁這兩個人!明天将會有更多的造謠者出現!!”

  “如果造謠的成本太低,維權的成本過高,這個社會,人人可以造謠!人人可以污蔑别人!!!”

  “這個案件,正是當今社會的典型案件!”

  “周玲玲,王甜甜,二人知法犯法!惡意報複!憑空造謠,污蔑!”

  “如果今天不重判周玲玲和王甜甜二人!那法律的公正何在!威嚴何在!!”

  “如果人人都可以造謠污蔑,而不承擔法律責任,那還要這個法律幹什麼!!!”

  “造謠,不應該沒有成本!必須要讓犯罪分子付出代價!”

  “請求判刑!必須判刑!!!”

  顧晨又一次開口:“請求審判長判處周玲玲、王甜甜七年有期徒刑,立即執行!!”

  現場響起了一陣鼓掌的聲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