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第8頁)

  “就算錄音的證據無效,那這個酒店監控的證據怎麼解釋?”

  “監控裡面表明,趙樂樂的确有想要從房間裡面逃脫出來的樣子,結果還是被蔡謙強行抱了回去,從視頻裡面可以看出,趙樂樂明顯在掙紮和反抗。”

  “綜合錄音證據和DNA證據,可以斷定蔡謙對趙樂樂實施了強女幹行為。”趙宇說道。

  趙樂樂在一旁很是滿意金牌律師的發揮。

  不管顧晨怎麼反駁,都是強女幹!

  除非顧晨能夠找出來當時發生的監控錄像。

  但是那可是在私人酒店裡面,怎麼可能有監控啊?

  所以...這個案子,她一定會勝訴!

  什麼法外狂徒,都是扯淡的!

  結果....

  下一秒鐘,顧晨站了起來,從包包裡拿出了一個U盤。

  “審判長,我有證據!”

  全場的所有人都看向了顧晨手裡的U盤。

  全網的很多網友都還記得,顧晨之前打官司的時候,也是拿出來U盤。

  U盤裡面保存的都是證據!

  這個案子,顧晨還有新的證據嗎?

  審判長趙志超說道:“上交證據。”

  顧晨把證據提交了上去。

  顧晨說道:“如何判斷是強女幹行為,還是要看女方身上是否有明顯的掙紮痕迹,受傷痕迹,反抗痕迹,可以明顯的看出來,趙樂樂并沒有提交任何掙紮和反抗的痕迹,總不能光憑着女的一張嘴,她說是強女幹那就是強女幹吧?”

  “當然,我說一句不符合道德的話,如果一個人去夜店PC,然後那個女的事後不滿意,直接說是強女幹,也是強女幹嗎?我認為是否符合強女幹,不能光憑女的一個人說什麼就是什麼,要綜合所有證據來評定。”

  法庭還在準備播放顧晨剛剛交上去的兩個視頻。

  直播間不少網友都認同。

  畢竟法律也不能讓女的把強女幹罪當成威脅男方的工具吧?

  如果在床上的時候,女的是願意的。

  結果在做完之後,女的突然要求必須給十萬塊。

  如果不給錢,那就說是強女幹。

  如果法院判刑,完全是根據女的一張嘴的話,那就沒有公信力了,不知道會有多少男的遭殃。

  男的是不是犯罪,完全憑着女的一句話就定了。

  顧晨說道:“而且這個案子還是趙樂樂三天之後才選擇的報警,所以這個案子存疑,如果真的是強女幹,趙樂樂當時就應該報警,并且不能因為趙樂樂一個人說的話就斷定蔡謙是強女幹,她沒有任何反抗的痕迹。”

  趙宇這個時候很是強硬,說道:“難道趙樂樂一個人說了是強女幹,這還不夠嗎?她為什麼一定要有反抗的痕迹?”

  “如果犯罪嫌疑人用刀威脅女的,說你敢反抗一下就殺了你,女的不敢反抗,沒有反抗痕迹,難道這就不是強女幹了嗎?”趙宇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