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第7頁)

  她無罪!

  她隻是為了争取自己的權益而已!

  她隻是要個房子過戶給她而已!

  蔡謙愛她,不應該把房子過戶給她嗎?

  現在的男人怎麼都這麼小氣,過戶個房子都不願意了嗎?

  趙樂樂很是生氣。

  顧晨說道:“審判長,趙樂樂還在誣告!她在明知道蔡謙沒有強女幹她的情況下,她選擇故意誘騙,僞造證據,并且想辦法誣告蔡謙強女幹。”

  “錄音就是誘騙加引導,酒店走廊的錄像純粹就是自己僞造的,而DNA的檢測報告也是趙樂樂故意為之,目的就是要用強女幹來威脅蔡謙。”

  “根據《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條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意圖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我認為趙樂樂同時構成僞造證據,敲詐勒索,誣告,兩罪并罰!并且趙樂樂敲詐的财産高達三百萬!雖然沒有敲詐成功,但犯罪态度相當惡劣!”

  顧晨又拿出來了一個罪名!

  誣告!!

  聽到顧晨這麼說,趙樂樂還是有些不以為然。

  什麼誣告??

  她才不管這麼多。

  直播間的網友都在發言。

  網友們一個個都在發着彈幕。

  趙樂樂說道:“審判長,我請求陳述。”

  現在趙樂樂的辯護律師趙宇跑了,隻能她自己來辯護了。

  審判長趙志超同意了。

  趙樂樂說道:“審判長,是這樣的,我不認為我是誣告和敲詐勒索,對方律師給我強加的罪名太嚴重了。”

  “我想要房子,隻是我想要婚前有一個保障而已,三十萬彩禮也是一樣,我已經和蔡謙訂婚了,這說明我和蔡謙是想要真心走下去,我們之間隻是因為房子的事情發生了矛盾而已,根本算不上敲詐勒索。”

  “而蔡謙的确在酒店裡一開始就違背了我的意願,中間其實我也不太想,在事情做完之後,蔡謙對我的态度非常惡劣,我很生氣,我是一時生氣才報警,就是想讓他知道錯誤,我都是因為蔡謙對我的态度不好,我才這樣做的,我不是什麼惡意敲詐,也不是什麼誣告。”

  “蔡謙一直兇我,對我态度很不好,我覺得他得到了我,他就完全變了,我就是想要給他一個教訓而已,我現在知道錯了,彩禮我也可以退回,我認錯,但是我現在手裡沒有錢...需要一段時間我才能退錢給蔡謙,這三十萬就當我是借的,過一段時間我就可以還給蔡謙。”

  “我和蔡謙的感情已經結束了,但是不能說我是誣告,說我是敲詐勒索!我們隻是感情不和,吵架而已!彩禮給我一段時間我退回,就這樣吧。”

  趙樂樂心裡還是有些害怕的。

  她感覺顧晨每一句話都想要把她送到監獄裡面。

  而且顧晨以前的戰績,實在是太唬人了。

  萬一自己真的進去......

  趙樂樂立馬當庭認慫。

  然後趙樂樂就哭了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