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第6頁)

  自己是個律師,真以為是法外狂徒啊?

  趙樂樂一臉不屑。

  顧晨說道:“趙樂樂本案裡面,非常明顯,先是要三十萬彩禮用于結婚,然後在酒店僞造強女幹證據,用來威脅要蔡謙把三百萬的房子名字改成她的,并且還不帶藍精靈,用來DNA檢測,而且趙樂樂和趙依萍還誘導蔡謙承認強女幹,用來威脅蔡謙。”

  “在蔡謙被抓之後,趙樂樂說要簽諒解書的前提條件是蔡謙一家把兩套房子過戶給趙樂樂,趙樂樂的行為已經構成了敲詐勒索。”

  “根據《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的規定,如果敲詐勒索的金額較大或者存在多次敲詐勒索的情況,可被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直播間的網友都是有些激動。

  來了!

  顧律師發威了!!

  這下要把趙樂樂送進監獄裡面去了!!

  可是這樣的敲詐勒索,最多也就判個幾年...

  而顧律師的訴求是判處死刑?

  光是敲詐勒索,還不夠吧?

  難道說,顧律師還有其他證據?

  網友們都是有些懵逼。

  他們現在巴不得就把趙樂樂給判刑送進去。

  主要是很多網友看趙樂樂說的這些話已經忍不住了。

  三十萬彩禮啊!

  普通人存三十萬容易嗎?

  一個月月薪過萬,存個三年也不一定能存下來三十萬啊!

  結果三十萬給了彩禮,趙樂樂還不滿足,還要反手告蔡謙強女幹,來威脅要把房子的名字過戶給她。

  房子加趙樂樂的名字她都不同意,就要把房子過戶給她,還要做财産公正。

  結果現在發現證據不足,蔡謙不是強女幹,趙樂樂立馬就要撤訴,顧晨讓退還彩禮,趙樂樂還不願意賠彩禮。

  趙樂樂聽到自己要坐牢,眼睛裡已經有些害怕了。

  她這是敲詐勒索?

  敲詐勒索要坐牢的嗎?

  不對,應該不用坐牢。

  她隻是要房子加名字而已,誰也沒有直接的證據表明她是敲詐勒索!

  而且她也沒有敲詐勒索成功,根本不可能坐牢的。

  至于顧晨說的死刑,趙樂樂根本不怕,完全在忽悠她了。

  怎麼也不可能是死刑啊!

  她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