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第2頁)

  她就是想要過上一點好的生活而已,這不對嗎?

  她就是要了點彩禮而已...也不過分吧?

  直到今天,她就是想從蔡謙那裡要一套房而已。

  蔡謙那麼能賺錢,将來不能再慢慢賺嗎?

  她就是要一套房子加她名字,有這麼難嗎?

  蔡謙至于不給嗎?

  至于要鬧到法庭上嗎?

  蔡謙畢竟是和她都發生過那種事情了,就不能大度一點嗎?

  趙樂樂越想越恨蔡謙。

  如果當時不是蔡謙不願意把房子過戶給她,哪兒有這麼多事情?根本不會有顧晨,顧晨也不可能調查出來這麼多東西。

  這一切,都是因為蔡謙!

  她隻是要一套房子,蔡謙家裡那麼有錢,不能給她一個保障嗎?

  結果非要走到今天這一步...

  而這個時候,那兩個證人開口了。

  王貴生說道:“審判長,我認識趙樂樂!這就是趙樂樂!!她答應要嫁給我的,我們婚禮都辦了!彩禮給了三十萬啊!房子也給她了!!房子縣城六十萬的房子,我全家拖家帶口九十萬啊!我父母囤了一輩子的積蓄,我們家為了娶你,借了多少錢?”

  “結果你跑了!!”

  “趙樂樂,你知道嗎?在你跑了之後,我父母直接被氣死了!兩個人先後被氣到了醫院!但是因為沒有錢!!沒有錢治病啊!!”

  “他們就這麼在醫院走了!!都是因為你!!!”

  “毒婦,都是因為你!!!”

  “我他媽的現在就殺了你!!!!”

  王貴生直接就想沖過去殺趙樂樂。

  結果被警察給攔下來了。

  王貴生說道:“我有證據!這些照片,都是我們結婚的時候拍的照片!這是錄像!!這是彩禮轉賬!這是房子給她買的視頻!這是我父母生病時候的檢查報告!”

  “我但凡手裡能有兩萬,我就能救回我父母,可是為了娶你,一分錢都沒了!親戚那邊也借不到錢,都是因為你!都是因為你啊!!!”

  王貴生說的越來越無力了。

  他把所有的證據都交了上去。

  這些視頻,照片,轉賬記錄,都是做不了假的!

  他不懂法,他也沒有錢請律師。

  他想告趙樂樂都告不了。

  他報警了,可是警察一聽說是女的跑了,警察也表示沒辦法。

  畢竟這不是什麼死人的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