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就是想要過上一點好的生活而已,這不對嗎?
她就是要了點彩禮而已...也不過分吧?
直到今天,她就是想從蔡謙那裡要一套房而已。
蔡謙那麼能賺錢,将來不能再慢慢賺嗎?
她就是要一套房子加她名字,有這麼難嗎?
蔡謙至于不給嗎?
至于要鬧到法庭上嗎?
蔡謙畢竟是和她都發生過那種事情了,就不能大度一點嗎?
趙樂樂越想越恨蔡謙。
如果當時不是蔡謙不願意把房子過戶給她,哪兒有這麼多事情?根本不會有顧晨,顧晨也不可能調查出來這麼多東西。
這一切,都是因為蔡謙!
她隻是要一套房子,蔡謙家裡那麼有錢,不能給她一個保障嗎?
結果非要走到今天這一步...
而這個時候,那兩個證人開口了。
王貴生說道:“審判長,我認識趙樂樂!這就是趙樂樂!!她答應要嫁給我的,我們婚禮都辦了!彩禮給了三十萬啊!房子也給她了!!房子縣城六十萬的房子,我全家拖家帶口九十萬啊!我父母囤了一輩子的積蓄,我們家為了娶你,借了多少錢?”
“結果你跑了!!”
“趙樂樂,你知道嗎?在你跑了之後,我父母直接被氣死了!兩個人先後被氣到了醫院!但是因為沒有錢!!沒有錢治病啊!!”
“他們就這麼在醫院走了!!都是因為你!!!”
“毒婦,都是因為你!!!”
“我他媽的現在就殺了你!!!!”
王貴生直接就想沖過去殺趙樂樂。
結果被警察給攔下來了。
王貴生說道:“我有證據!這些照片,都是我們結婚的時候拍的照片!這是錄像!!這是彩禮轉賬!這是房子給她買的視頻!這是我父母生病時候的檢查報告!”
“我但凡手裡能有兩萬,我就能救回我父母,可是為了娶你,一分錢都沒了!親戚那邊也借不到錢,都是因為你!都是因為你啊!!!”
王貴生說的越來越無力了。
他把所有的證據都交了上去。
這些視頻,照片,轉賬記錄,都是做不了假的!
他不懂法,他也沒有錢請律師。
他想告趙樂樂都告不了。
他報警了,可是警察一聽說是女的跑了,警察也表示沒辦法。
畢竟這不是什麼死人的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