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第3頁)

  “第二,一審審判長李源錯判案子,判謝思雨十年并且賠償一百四十萬元,屬于重大誤判!請求法院機構對一審審判長李源進行内部調查和整頓,并且直接導緻我方當事人謝思雨住看守所半個月之久,要求賠償謝思雨十五天的誤工費,精神損失費,各種費用加起來共計三萬元。”

  “第三,原告張國斌以及他的兒子張志強涉嫌敲詐、勒索,敲詐勒索的金額已經達到200萬,請求判處張志強十五年有期徒刑,并且賠償謝思雨金額5萬元。”

  “第四、原告朱桂珍對我方當事人敲詐勒索,金額超過十萬元,而且朱桂珍存在多次敲詐勒索,詐騙金額一共已經超過了二十萬元以上,請求判處朱桂珍有期徒刑十年,歸還敲詐勒索的财産。”

  顧晨說完了他的四個訴求。

  說完之後,整個法庭,整個直播間,全部都炸了。

  審判長榮立偉,還有兩個審判員都是對視一眼。

  這四個訴求,有一個還是針對審判長的!

  另外兩個是針對原告的!!

  究竟你是原告還是被告?

  直播間的網友又一次佩服的五體投地!

  網友們都不覺得謝思雨是真的撞人了。

  就是因為謝思雨有保險!

  隻要謝思雨承認撞人了,她甚至都不用坐牢,不用賠錢,讓保險出險就好了。

  可她就是不承認撞人,也不出保險!

  說明這就是沒撞!

  撞不撞自己不知道?

  而一審的審判長就一句話——

  這種話能是一個審判長說出來的?

  而北大的很多學生也都驚呆了。

  這就是他們未來的老師嗎?

  這麼誇張的嗎?

  上來就直接要求整頓一審的審判長,還要讓賠償!!

  上來就把原告都要送進去了!!

  “不是,顧律師究竟是原告律師,還是被告律師啊?他不是被告律師嗎,上來就要把原告全送進去判十年起步?”

  顧晨說完四個訴求之後。

  原告席位上的張志強和朱桂珍兩個人都是面帶怒色。

  他們才是原告啊!

  顧晨想把他們送進去?

  憑什麼?

  張志強舉手發言:“審判長,我們才是受害者!我爹都走了!就是因為謝思雨開車撞了我爹,我才是受害者啊,她憑什麼想把我們受害者送進去?憑什麼?”

  朱桂珍也開口道:“我也是受害者!應該要懲罰謝思雨!都是她害的!!還想把我們送進去,憑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