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間的網友都已經炸了。
張志強不滿的說道:“誰知道你說的這些亂七八糟的,反正情況很簡單,事發當時就你一輛車,就是你撞的!!骨折也是你撞出來的!!你必須承擔責任!!!”
朱桂珍也在一旁嚷嚷道:“我都親眼看到了!就是你撞的!你在這裡唧唧歪哇逼逼賴賴什麼東西啊?你撞了人你不認賬啊?你在分析什麼東西?你是個什麼東西?”
審判長榮立偉敲響了法槌,“肅靜!”
顧晨這個時候開口,“法庭上必須要講究證據,一審判決我方當事人十年有期徒刑,并且賠償一百四十萬,我是完全不能認可的,沒有任何的證據表明謝思雨撞人,根據事情發生的邏輯分析也可以得出結果謝思雨沒有撞人。”
“難不成因為别人訛詐兩句,我方當事人就要賠錢?就要坐牢?”
“現在碰瓷屢見不鮮,什麼時候好心人扶老人也成了一種過錯?什麼時候好心人扶老人還需要自證清白?為什麼要好人自證清白?不應該壞人拿出來被撞的視頻證據?什麼時候口頭證據也能成為一種證據了?”
顧晨開口道:“根據推測結果隻能是這樣,事發當時,地面不平,張國斌走路不小心摔倒在了地上,然後謝思雨發現張國斌摔倒在地上,去扶老人,結果反手被訛錢。”
“至于朱桂珍...審判長,朱桂珍本身就是一個敲詐勒索慣犯!根據我手裡的證據,朱桂珍敲詐勒索一共已經超過了二十萬元以上,敲詐勒索的次數超過了二十次!”
所有的網友聽到顧晨這麼說,都有些震撼。
朱桂珍臉色一慌,她還記得自己前段時間剛剛碰瓷賺到手十萬。
這事情顧晨知道?
顧晨怎麼可能知道的啊?
不可能!
朱桂珍吼道:“顧晨胡說八道!他污蔑我!!我是好人!我是受害者,我才是被撞的那個人,我沒有碰瓷!他就是污蔑我!污蔑一個好人!!”
朱桂珍還在自己發洩着。
而顧晨已經拿出了證據。
就在龍城大街上還有長風街這一帶,這一帶監控不多,所以朱桂珍經常在這地方到處碰瓷。
很多時候朱桂珍都是要的小錢,一二百塊錢,車主很多時候可以報警,但是嫌麻煩,又着急去做事情,就把錢給朱桂珍了。
朱桂珍碰瓷的次數多了,經常成功,嘗到了甜頭,就各種來碰瓷。
不過朱桂珍也不敢随随便便碰瓷,她還是很惜命的。
朱桂珍就靠着碰瓷,然後賺到了不少錢。
如果有時候遇到有錢人,朱桂珍撈錢撈的就更多了。
很多車主雖然不追究朱桂珍,可他們的行車記錄儀都記錄了錄像。
很多時候隻是這些車主不願意那麼麻煩,給個一二百的也就給了,私下會選擇和朱桂珍“私了”,不會去搭上這個麻煩報警,或者是走保險。
朱桂珍經常這麼活動來騙錢,尤其是有時候遇到有酒駕的車主,她就直接上去碰瓷。
酒駕是犯法的,可總有的人還是會偷偷摸摸酒駕,也給了朱桂珍鑽空子的機會。
朱桂珍每次碰瓷喝了酒的人,都會要個五千一萬的,然後車主不敢報警,怕查出來自己酒駕,也會選擇私了。
顧晨拿出了二十多個行車記錄儀的證據。
顧晨說道:“這些證據都是朱桂珍碰瓷敲詐勒索的證據,每一個都在上千元以上,車主不願意搭麻煩,就願意把錢給朱桂珍,但是這改變不了朱桂珍經常碰瓷的手段,到處碰瓷來要錢。”
“朱桂珍這兩年來碰瓷數量大大小小超過了300次,在龍城大街和長風街這裡已經出名了,有車主選擇過報警,但是警察來了,每次都是口頭訓斥一下朱桂珍,沒有什麼實質性的懲罰,朱桂珍下一次還是會來這裡碰瓷,敲詐勒索,已經成為了慣犯,而警察對此也是頗為頭疼,沒有什麼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