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訴人問道:“你還沒有解釋,你為什麼要帶着電瓶回家充電,而且你前一天晚上你就帶回去了,為什麼你第二天才充電?而且為什麼充完電之後,你選擇帶着三個孩子出門,你以前很少帶着三個孩子出門去玩。”
周文靜說道:“很簡單啊,田新宇買好了電瓶車之後,發現這個老舊的電瓶車不用修,除了舊了一點,年代老了一點,其他的都還是很好用的,這就是二手電瓶車嘛,才150塊,新的電瓶車怎麼也要1500,這不是錢就省下來了嗎?”
“田新宇的家離我家還是比較遠的,他騎着電瓶車也回不了家,于是就把電瓶車給我,然後讓我帶回家充電。”
“我就幫他個忙,帶回家充電這也沒啥吧?”
“結果誰能想到,充電的時候...爆炸了.....”
“這電瓶車還是有質量問題,我有什麼辦法呢?”
“在發生火災之後,我也是受害者啊,我家裡都被燒了,很多值錢的東西都被燒了,家裡甚至還有5000的現金也被燒了,我要是故意縱火,我會把五千的現金留在家裡嗎?我肯定把值錢的東西都帶走了啊!”
“而且我的首飾,我的衣服,全都在家啊!”
“你們知道我的衣服有多貴嗎,我的首飾有多貴嗎?我心疼死了!!合着火災我就沒有損失對吧?”
“王志豪的工資都是上交的,都是我在管,家裡留了5000的現金...還損失了我的衣服,而且我們一家這麼多人還沒地方住,家都被燒了啊,我能怎麼辦?”
“結果你們還要說我殺人,我怎麼可能殺人啊,見過放火燒别人的,見過放火燒自己的嗎?”周文靜有些不服的說道。
“我不才是最虧的嗎?我才是損失最大的那個人!!而你們居然都在懷疑我,憑什麼?”
而且當時消防員救火的時候,的确發現了有紙币...
還有首飾,衣服,家具什麼的,全部都在家裡面,全都燒了。
“家裡面...王志豪又沒有什麼值錢的東西,燒的都是我的東西啊!我燒死王志豪的爸爸,對我來說有什麼好處,我要自殺嗎?殺人償命啊!燒了我的衣服,包包,首飾,現金...我才是那個損失最大的人!”
“王志豪隻是死了一個爸爸而已,我卻是損失了不知道多少錢!”
“我有什麼辦法?我也沒有辦法啊!”
“而你們現在都将責任全都推給我,這合理嗎?嗯?”
“不信你們就去問田新宇!問一問就能知道當初發生了什麼!!”
周文靜開口道。
“當初發生火災,就是因為電瓶的質量問題!”
“我隻是好心幫助田新宇來充個電而已,誰能想到這個二手的電瓶質量有問題!但凡他質量沒問題,我也不會損失這麼多了。”周文靜接着說道。
直播間的網友一個個都是滿臉問号。
他們也不知道具體真正發生了什麼。
從行為上來說,周文靜的确有故意帶電瓶回家充電的嫌疑。
但是要說憑這個就說周文靜殺人的話...還是證據不足。
帶二手電瓶回家充電,結果電瓶發生爆燃....
那還是電瓶的問題。
就算周文靜有責任,頂多也是疏忽。
最多最多也隻能證明周文靜過失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