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第5頁)

  “第二、王文軒、王雅雅,拒不還錢,故意有錢卻不還錢,知法犯法,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七年。”

  “第三、本案件的所有訴訟費用,應該由被告方王文軒,王雅雅全部償還,共計二十五萬元。”

  “第四、王文軒和王雅雅長期不還錢,已經嚴重影響到了王國勝的正常生活,王國勝多次去要錢,均無功而返,對王國勝造成了巨大的精神壓力,應當賠償王國勝精神損失費二十萬元。”

  “訴訟請求陳述完畢。”

  聽到顧晨這麼說。

  王雅雅冷笑了一聲。

  這就是号稱法外狂徒的顧晨?

  就這啊?

  在法庭上都開始蠻不講理了?

  這想送她進去?

  怎麼可能啊?

  她是沒錢去還,名下沒有任何财産,怎麼去還錢?

  當老賴是不可能坐牢的!

  王雅雅和王文軒早就了解過這個事情了,不然他們也不會放開手腳去當一名老賴!

  王雅雅笑了一聲,一句話沒說。

  何況,她這次還請了這麼厲害的律師!

  也就幾千塊的律師費,不過王雅雅也沒打算給律師費。

  不管官司赢了還是輸了,反正她是老賴,老賴給什麼律師費?

  不存在的!

  要是這律師還不能完成她的要求,那她還要去投訴一下張偉。

  直播間的網友聽到了顧晨的訴訟請求,都是立馬沸騰了起來。

  被告律師張偉,從頭到尾都沒有說一句話。

  張偉覺得打官司就是要服務好客戶,完成客戶的要求。

  客戶要求什麼,他就做到什麼,這也是他這麼多年來零差評的原因。

  這次客戶的要求是她不想再見到王國勝了....至少幾年不見到王國勝。

  張偉想了一下,那隻有一個辦法了。

  張偉想好之後,就沒有再說話了。

  他隻知道,他絕對可以完成王雅雅的訴求。

  審判長宮浩看向顧晨,說道:“請被告律師提供訴訟依據。”

  顧晨說道:“我的第一條訴訟請求就不用說了,王文軒和王雅雅欠了上百萬巨款,十年不還,欠債還錢本就是天經地義,必須連本帶息一起還錢。”

  “王文軒和王雅雅一直強調自己沒錢,法院之前強制執行也沒有用,因為王文軒和王雅雅的名下沒有任何财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