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第6頁)

  “王文軒和王雅雅一直強調自己沒錢,法院之前強制執行也沒有用,因為王文軒和王雅雅的名下沒有任何财産。”

  王雅雅說道:“對啊,我名下确實沒有任何财産啊,我沒錢啊,我要有錢我能不還錢嗎?你就是打死我,我也拿不出來錢,沒錢怎麼還錢啊?”

  顧晨接着開口:“審判長,我抗議,我在陳述的時候,不希望被告說話打斷我的思路。”

  王雅雅:“????”

  審判長宮浩敲響了法槌。

  “抗議有效,警告被告當事人一次。”

  王雅雅無語了。

  她還不能辯解幾句了?

  王雅雅生氣的看了張偉一眼。

  這是她請來的律師啊!

  她請來的律師,一句話都不說?

  這還是人嗎?

  好歹也要說一句話,幫她辯護啊!

  怎麼現在從頭到尾都是她在給自己辯護?

  顧晨說道:“王雅雅,王文軒,住的小區是星河灣,一套房子五六百萬,夫妻兩人開的都是百萬級别的奔馳S。”

  “而兩個人的工作地點都在一處叫做雲山勝地的莊園裡面。”

  “兩個人稱自己隻是在這裡打工的。”

  “而我查了雲山勝地這個莊園的法人,法人叫做王雲霞,王雲霞是王文軒的妹妹。”

  “雲山勝地這個莊園,一年的營業額在五百萬左右,淨利潤在三百萬人民币。”

  網友們聽到這裡的時候,也沒聽出來什麼問題。

  這王文軒的妹妹王雲霞開了一家莊園,一年淨利潤是三百萬,給王文軒買車買房就合理多了。

  顧晨說道:“王雲霞的家境一般,父母在家務農,沒有收入,王雲霞是護士,王雲霞的老公是高中教師,是不可能買得起雲山勝地的莊園的。”

  “雲山勝地的莊園,五年前的時候,業主由于虧空經營,急需用錢,低價轉讓,當時的轉讓價在200萬元。”

  “而這兩百萬元,王文軒當時發現後,直接買了下來,然後經過一番經營過後,雲山勝地的生意好了起來。”

  “在五年前,王國勝曾經上門找王文軒要錢。”

  “結果當天,王文軒就将雲山勝地直接轉讓給了他妹妹王雲霞。”

  “然後在雲山勝地賺到的所有錢,都會給他妹妹,他妹妹再把錢轉給王文軒。”

  “隻是王文軒,王雅雅的微信賬戶,銀行卡,都被封了,王雲霞隻能給王文軒現金。”

  “這些年來,王雲霞每年賺到的絕大部分所有收益,都會轉給王文軒,還幫王文軒買星河灣的房子,買豪車,買奢侈品....”

  “這裡是證據。”

  “王文軒在五年前,還将自己名下的房子,車子,全部過戶給了王雲霞,這樣自己名下就沒有一分錢财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