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事情,給孫宇軒無罪釋放的确不可能。
可是要判無期徒刑,的确太久了啊!
也不至于給孫宇軒判無期徒刑吧?
正常來說,判個十年就已經夠嚴重了。
何況孫宇軒還是自首,就要直接上無期徒刑嗎?
打個人而已,就算是過失緻人死亡罪,都不至于判無期徒刑啊!
搶劫罪,詐騙罪也到不了無期徒刑的程度。
的确一審判的有點重了,沒有辦法。
沒有辦法,孫宇軒一審找的律師,價格很低...因為家裡沒錢。
一家律所正在搞活動,隻需要9.9就可以打一場官司。
結果這家律所裡面,出手的律師正好是張飛的徒弟——張遼。
這個徒弟跟着張飛學了一天時間,就來打官司了。
張遼上來打了一場官司,然後就給自己的當事人判了無期。
好在這件事沒有引起多大的風浪。
因為現在别說張遼了,就是張飛打官司也沒有那麼出名。
網上出名的律師,隻有張益達——張偉!
張遼打官司打輸之後,也沒有收到差評。
孫宇軒的媽媽哪兒知道會給差評啊?
她隻想着能夠救自己兒子...
也并不是每一個人,都和趙思思、李小欣、周文靜一樣,非要想着給律師差評。
.......
現場所有人聽完了顧晨說的,都是沉默了下來。
而這個時候,夏冉冉開口了。
夏冉冉說道:“劉婷身為法官,的确有一定程度上的自由裁量權,這是符合法律規定的。”
“法律給了自由裁量權,同時也會給監督權和制約機制。”
“如果孫宇軒覺得不滿意,或者侵害到了自己的權益,應該通過合理、合法的手段。”
“我很同情孫宇軒,但是,孫宇軒的做法有很大的問題。”
“他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比如申請抗訴,或者向法院信訪部門反應,或者去通過媒體或其他渠道引起關注。”
“而不是靠着暴力傷人!”
“暴力,永遠解決不了問題。”
“不管孫宇軒是出于什麼理由,都不是他動手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