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孫宇軒是出于什麼理由,都不是他動手的理由。”
“他沒有資格動手傷人,更不應該動手傷人!”
“這也不是他應該減輕處罰的理由!”
“我想向各位問一個問題——如果有一個人,他的家人被兇手殺了,結果兇手被無罪釋放了,你覺得判決合理嗎?”
“判決是否合理,都可以找合理合法的渠道去解決。”
“然後這個人發現之後,他回來發現自己家人都沒了,然後他自己出手,殺了别人。”
“所有人都很同情他的家人被殺。”
“可是...難道他就不用承擔法律責任了嗎?”
“難道他就不是故意殺人罪了嗎?”
“法存在的意義,就是維護每一位公民的合法權利!”
“任何一個人,隻要沒有被剝奪政治權利,都有自己的權利,都有活下去的權利。”
“劉婷也是一樣的!”
“而孫宇軒蓄謀已久,用作案工具,暴力傷人,導緻受害人三級傷殘,終身受到影響,情節極其惡劣!”
“所以...審判長,我認為本案裡面,不能對孫宇軒進行減輕處罰!”
“不管怎麼樣,孫宇軒惡意傷害他人,後果嚴重。”
“不管是出于什麼原因,都不應該對孫宇軒減輕懲罰。”
“審判長,我的陳述完畢。”
夏冉冉開口了。
劉婷的老公童亮亮,在原告席上坐着。
他一定不能讓孫宇軒減輕懲罰!
所以他才花了錢,找了夏冉冉這樣的金牌律師!
這可是紅圈律所的律師,就是好用啊!
夏冉冉說的這番話,的确相當有道理。
孫宇軒傷人是事實。
難道有理由,就可以去傷人了嗎?
如果誰都受到了委屈、不公正的對待,就可以去無腦傷人的話,那法律的秩序也就不存在了。
夏冉冉看着顧晨。
她要說的也就隻有這些了。
剩下的就全看顧晨要怎麼打這場官司了。
薛清清說她的老闆打官司很厲害...
可打這個官司,顧晨是全面劣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