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打這個官司,顧晨是全面劣勢的。
夏冉冉也想看着顧晨怎麼幫孫宇軒進行辯護。
審判長宮雨晴看向了顧晨,開口道:“被告律師還有辯駁嗎?”
顧晨說道:“審判長,我承認原告律師說的的确很有道理。”
“法律的秩序,從來不能被踐踏。”
“可是,我也從來都沒有說,我的當事人沒有犯錯。”
“打人打成三級傷殘,的确是做錯了,孫宇軒不管什麼時候都不應該傷人。”
“但是...孫宇軒平時是一個很好的人。”
“我們不如看看,孫宇軒為什麼要做出來這種事情!”
“他的家庭散了!因為王茹出軌!”
“他的所有财産都被封了!所有财産都歸了王茹所有!”
“别說這種符不符合法律!都知道劉婷有一定程度上的自由裁量權!”
“我就想問,這麼判,合理嗎?”
“就算符合法律,難道就對孫宇軒公平嗎?”
“法律是法律,人是人,不管什麼時候,法律也是為人來服務的!”
“如果忽視了人,永遠隻看那些冰冷的發條,那就能夠一定保障人的權利嗎?”
“孫宇軒,是被逼上這條路的!”
“難道孫宇軒沒有選擇合理合法的方式去解決這個問題嗎?”
“他沒有向法院提起離婚申請嗎?”
“但是結果呢?”
顧晨繼續開口道:“我也同樣是從事法律行業工作的人,我們時時刻刻要明白,法律存在的意義,是為了維護社會的秩序,更是為了維護公平與正義!”
“而孫宇軒,就遭受了不公平的對待。”
“可是,誰能夠替孫宇軒去發聲呢?”
“你們總是說,孫宇軒應該找合理合法的方式去解決問題。”
顧晨直接拿出了手裡的十幾個卷宗!
“這些都是卷宗!”
“你們可以看看,這些卷宗上面的人,能怎麼解決問題?”
“男子結婚給女方50萬彩禮,結婚後半個月離婚,最後法院判女方歸還5萬元彩禮,合理嗎??”
“彩禮35萬,新娘剛結婚兩天,直接人間蒸發,然後反手舉報男的有問題,實際上男的什麼問題都沒有,最後法院判新娘不需歸還任何彩禮。”
“還有這起案子,男方給了女方二十萬彩禮,甚至還沒有領證,隻是辦了婚禮,辦了婚禮之後女方回到了家裡,最後法院判女方歸還十萬彩禮,有一半彩禮,女方就輕輕松松的拿到了手裡!”
“這麼多的卷宗,一個又一個擺在眼前,可是有用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