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章(第7頁)

  他不想讓公訴人說他還沒有意識到自己的錯誤,沒有悔改...

  他更不想給自己加重刑法啊。

  找律師。。。就有辦法了嗎?

  根本沒辦法啊。

  他這個案子,找哪一個律師也沒有任何辦法。

  李鵬是真的知道,他犯罪了。。。

  他飼養的動物的确是國家瀕危物種,就是犯罪的。

  他知道自己犯罪之後,就沒有想着再反抗了。

  坦白從寬,抗拒從嚴,這個道理他還是知道的。

  可現在...要給自己加重刑法,李鵬心裡還是有些慌的。

  審判長讓顧晨開口。

  結果顧晨還沒有開口,李鵬就主動開口了。

  李鵬說道:“審判長,我已經充分的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了,我認罪,我沒有不認識到錯誤,我選擇上訴,是因為我的父母想要我再争取一下,可是我知道我已經犯下了錯誤,我的确不應該飼養和購買瀕危物種,我的确犯法了。”

  “隻是我真的沒有傷害這些鹦鹉,我每天都會給他們喂東西吃,我也不是故意的,請求審判長不要給我加重處罰了,我已經深刻的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我願意接受法院帶給我的任何處罰。”

  李鵬說完了。

  李鵬說完之後,所有人都是有些無語了。

  不是,審判長宮雨晴讓顧晨開口。

  這李鵬還直接打斷了?

  李鵬甚至都不讓顧晨去幫他辯護。

  李鵬這就是一臉想要認罪的态度,完全不想着節外生枝。

  他覺得隻要判刑五年,最後就已經赢了。

  一旦讓律師開始辯護,給他扣上了不服判決要上訴的帽子,他最後還是有可能被加重處罰的。

  李鵬可不想被處罰啊。

  他還想早一點出獄去享受生活。

  顧晨一個律師而已,還能夠改變他的命運嗎?

  他這個案子最少都要被判五年,這是法律規定的。

  誰也沒有辦法啊。

  顧晨就是再厲害,也絕對不可能幫他減刑的。

  李鵬隻希望顧晨不要去拖他的後腿了。

  顧晨要是拖他後腿,他不就全部完蛋了嗎?

  聽到李鵬這麼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