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然然又不是原告,最多作為當事人出庭的。
而高達是作為證人出庭的。
隻是...高達作為證人,是沒有作用的。
因為已經有大醫院的親子鑒定可以證明了...
高達并不是高建同的親生兒子。
那高達之前說的那些話,完全有可能是受到了李然然的蠱惑。
這在法庭上現在已經沒有辦法成為證據了。
想要提供人證,至少也要有一個第三方親眼看到了這些事情....
不然的話,光高達一個人的人證就能成為佐證?
本來案子對高建同是非常不利的,可顧晨拿出來證據之後,這個案子對高建同就已經很有利了!
高建同身體都不行,怎麼去實行犯罪行為?
......
直播間的網友都在紛紛地發着彈幕。
網友們都在讨論着這個案子。
這個時候,公訴人開口了。
畢竟這個案子是一個公訴案件,還是要公訴人開口說話的。
一審進行了判決,給高建同判刑了。
至少現在明面上出現的這些證據,是對高建同不利的。
哪怕顧晨拿出了這個證明...
可是這個證明,顧晨當時也說過了。
光靠着這一個證明,并不能直接證明高建同就是無罪的。
因為這個證明是高建同在看守所一個多月之後才去做的,并不是之前就去檢查過。
如果是在當時案件發生之前,高建同就去過醫院,做過檢查...
當時的檢查結果正好能證明高建同是陽wei的話,那這個案子就沒什麼問題,高建同就肯定是無罪的了。
可是這個檢查結果是一個多月之後的...
案件是一個多月之前發生的。
光靠着這一個證據,很難直接衡量。
因為高建同并不是說真的是徹底喪失了那方面的能力。
就和古代的太監一樣....要是成為太監,那确實是完全沒能力了。
就比如李然然說的一樣...如果是吃藥的話,那還是有幫助的。
而且誰知道這一個月高建同發生了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