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罰款50元-200元,在這個區間都是可以的。
如果你誰都不認識的話,一般就要罰款200。
這還沒得說...因為這是自由裁量權。
比如男女雙方結婚不到一天離婚,男方要求退還彩禮...
法律在這個上面是沒有具體要賠償多少比例的規定的。
比如男方給了一百萬的彩禮,審判長有權利判決女方退還一百萬彩禮。
審判長也有權判決女方退還五十萬彩禮,這都是在審判長的權限範圍内的,就是自由裁量權。
甚至有一個案子,審判長把男方的婚前财産也判給了女方,男方直接被判淨身出戶了...
可分明是女方出軌在先,審判長仍然這麼判了。
那審判長違規嗎?
答案是不違規。
因為審判長在這個權限範圍内是有自由裁量權的。
隻要是男方的财産,就算全部判給女方,法律上也沒有什麼不合理的。
男方淨身出戶之後,直接線下單殺審判長....這也沒轍。
家人要求男方賠償,可是有用嗎?男方手裡一分錢都沒有,因為男方手裡的錢都被判給别人了。
面對任青青,林賀龍當然不會申請回避了。
這個案子,就算他犯法了,會被判刑...
但是最後判十年還是十五年,不都是審判長說了算嗎?
故意傷害罪,情節特别嚴重的情況下,法律規定上是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如果情況沒那麼嚴重,那判刑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也是有可能的。
最關鍵的是,怎麼算情況特别嚴重?
就算情況特别嚴重,又怎麼判定是判十年,還是無期徒刑,還是死刑?
十年到二十年,該判多少年?
江燕已經在看守所找過林賀龍了,江燕也隐晦的和林賀龍提起了...
讓林賀龍二審的時候态度好一點,不要那麼嚣張,就全程道歉+認錯。
隻要态度好一點,那就有悔過意願,就可以從輕處罰。
哪怕沒要到謝彤彤的諒解書,也是可以從輕處罰的。
可以說,林賀龍的父母把所有的東西都安排好了。
隻要林賀龍配合就好了....
他們也不可能真的看着林賀龍被判刑十五年。
江燕甚至還說,這次百分之百可以讓林賀龍判刑三年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