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第8頁)

這裡是個莊嚴的地方,所有的愛恨情仇在法律面前都顯得微不足道。

2006年7月,顧笙初試鋒芒,偌大的法庭裡,似乎所有人都成為了背景,隻剩下鮮明的一個她,咄咄逼人的她。

依依和許飛,甚至508舍友都來了,他們看着台上女子是如何冷靜分析案情,如何呈上劉禹的傷勢鑒定報告,如何請證人描述那天陳某等人是如何威逼恐吓劉禹的……

他們好奇,年紀輕輕的她怎能如此淡定,又是怎樣克服了恐懼和緊張;明明第一次進行刑事辯護,卻能像個老手般逼得原告律師屢屢無言。

阿笙說,先前互毆和後來陳某尋仇其實是兩個概念,時間、地點、動機、參與互毆人員都不同,陳某等人對她的當事人的生命安全造成了極其嚴重的威脅,所以劉禹殺死盧某,行使的是法律賦予的正當防衛權。

整個審判,一開始就被阿笙奪得了主導權,年紀很小,卻能在寥寥數語間逼得原告,隻能被動回答“是”或是“不是”。

到了辯論環節,阿笙反倒不怎麼說話了,任由原告律師侃侃而談,隻在他話音落下時,輕描淡寫的問了一句:“請問我國刑法第20條第3款規定是什麼?”

原告律師拒絕回答,法官駁回了原告律師的拒絕,于是原告律師頗為心不甘情不願道:“我國刑法第20條第3款規定: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jian、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于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說完這句話,原告律師臉龐瞬間白了,阿笙眸色沉靜:“謝謝您的回答。”轉眸看向審判席:“法官大人,我辯論完畢。”

法庭上一時陷入騷動。

無疑,這樣的辯論方式很特别,從頭到尾她隻有短短幾句話,但正是這幾句話借由對方的口全都說了出來。

直到法官力申肅靜,方才平靜下來。

阿笙的表現完全出乎許曉的意料之外,這人深藏不露啊!

法庭裡,阿笙走到劉禹面前,伸出手,手心朝上,那是尊重一個犯人的無聲手勢,劉禹坐在那裡,喉嚨裡似乎劃過一道哽咽聲,顫抖着手握住了阿笙的手。

衆人看着阿笙的舉動,一時鴉雀無聲。

阿笙清晰的聲音在法庭裡響起:“請法庭酌案考慮,判定我的當事人無罪。”

淚水爬滿劉禹的臉龐,從他喉嚨裡發出模糊的聲音來,他說:“謝謝。”

原告辯護律師皺眉看着阿笙,那女孩是誰啊?從哪兒冒出來的?

當天,二審法庭撤銷一審刑事判決,發回一審法院,并對劉禹故意殺人案,進行重新審判。”

阿笙望向台下,陸子初微微含笑,那是對她最大的肯定。

10天後,法庭宣判,被告人劉禹無罪。

八月,顧笙名字開始在業界被人娓娓道來,被人譽為業界黑馬,言辭犀利,前景不容小觑。

那天的記憶,很多年後阿笙大都記不起來了,卻記得陸子初蘊着笑意的眼角眉梢,他什麼話都沒說,但阿笙的心裡卻忽然間生出了一雙翅膀來,撲簌簌的扇動着,一顆心又顫又麻。

聽說這世上能夠長出翅膀的人,不是天使,就是惡魔。

06年,她相信她是一個天使。

阿笙進入君尚後的迎新宴和慶功宴是同時舉行的,同事開始對她另眼相看,許曉曾對阿笙說過:“君尚的人自持有才,向來自負,如果想讓他們尊重你,接受你,隻有一條路可走,那就是用能力證明給他們看。”

在君尚,重要的不是學曆和背景,而是一場場辯護案累積下來的榮耀。

那天的阿笙就像是一支立身在湖水中的睡蓮,清冷美好,盈盈發光。

和陸子初在一起久了,很多事情俨然成為了習慣,但凡聚會場合,她幾乎不碰酒,果汁代替,嘴角舒心的笑總會讓人妥協不忍強逼。

期間移開眸子尋找陸子初,像他這樣的人身邊必定是衆星拱月,幾位律師前輩正聚在一起說話,他靜靜的聆聽着,烏沉深幽的眼眸裡藏匿着清冽的銳光。

許曉走過來,順着阿笙視線望過去:“BOSS是不是很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