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人的感情開始有了新的進展。
不僅每天一起吃飯散步,還約着一起去圖書館學習。
有時候我還是很佩服盛朝鳴的。
食堂的飯菜這麼難吃,他居然能連着吃上一個月。
偶爾在校園裡,我會時不時撞見他倆。
兩個人的相處還是很青澀,并肩走路的時候中間的距離甚至可以塞下一個我。
隻要肢體稍微碰一下,一個臉紅一個耳朵紅。
對話也是小聲得很。
我都為他們的進度着急。
不僅如此,現在盛朝鳴回家的時間還越來越晚了。
基本晚上十點後,我才會聽見他開門的聲音。
我指指點點,問他到底去幹什麼壞事了!
他本不想告訴我,卻又耐不住我一直惡意揣測。
最後隻能無奈地坦白:「在餐館裡打工。」
我震驚:「你?盛朝鳴?你打工?!」
我們盛家倒也沒窮到這個地步吧!
見我不信,他隻得把話說得更清楚:「黎荞荞在夜市的餐館打工,那裡人流比較複雜,我看着會比較放心點。」
「她為什麼要打工?獎學金還不夠交學費嗎?」我疑惑。
畢竟我們學校富二代很多,捐的錢也很多。
光是獎學金,一年就能有個十萬塊。
盛朝鳴解釋:「她用錢的地方比較多。」
「那你怎麼不幫她呀?你的存款呢?」
盛朝鳴也無奈:「她不願意用我的錢。」
噢,那沒辦法了。
我望着天花闆璀璨的吊燈,忽然又問:「哥,你們倆什麼時候能正式在一起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