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學校,除了照看霍嶼,就是埋頭看書刷題,也不怎麼和人交際。
漸漸地,我和霍嶼就被列入了奇葩二人組。
有人戲稱我們為:「斷腿少爺和他的土跟班」。
是的,我的口音,我曬得發黑的皮膚,我整個人從裡到外的氣質,都是抹不掉的鄉土氣息。
這沒什麼,我根本不在意。
但「斷腿少爺」這個惡意調侃,讓我和體育場最強壯的男生打了一架。
那天,我推着霍嶼往校外走。
體育班一個男生抱着籃球,戲谑道:「喲,這不是那斷腿的大少爺和他土氣的小跟班嗎?」
我停住了腳步,冰冷地看向那個體育生。
霍嶼坐在輪椅裡,看都不看那男生一眼,隻對我說:「别理會,走了。」
體育生哈哈大笑起來:「裝什麼裝,小、慫、包。」
霍嶼再次提醒我:「走了。」
我沒有離開,而是徑直走到那男生面前,給了他一拳。
是的,一拳,不是一巴掌。
跳起來,從右臉打的。
我力氣很大,他連連退了幾步,捂着臉,愣在當場。
我撂下狠話:「再敢嘴賤,見你一次,打你一次!」
那天遠遠候着的司機王叔說,終于明白霍老爺子為什麼選我了。
不過,霍嶼并不感激我為他出頭。
他對這件事的評價是:「魯莽,沖動,愚蠢。」
他說,跟不入流的人一般見識,是自降身份;以身體暴力對抗語言暴力,是自招禍端。
可是,和不文明的人,講什麼文明呢?
我反駁道:「他罵你,就該打。」
車上,霍嶼沉默了很久,而後緩緩開口:
「黎青禾,我們是雇傭關系,你不要帶入個人情緒。」
我知道他在提醒我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