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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正坐在病床上喝水,忍不住一口茶噴到律師臉上。
對方職業素養很不錯,隻是帶着愠怒擦了擦西裝前襟的水漬。
“張律師,您的委托人腦子實在不清爽。”
“我們的婚姻存續期間,我也沒從他那裡撈到過什麼好處。”
如今的調查結果來看,顧氏醫院一年的淨營收就有一千多萬。
再加上各類投資,顧嶼名下的資産妥妥過億。
可顧嶼從沒告訴過我。他隻會抱怨自己多忙,醫院開支多大。
給我買幾件真絲睡衣,他能拿出來當做愛妻證明,在兄弟前吹噓幾年。
每個月的生活費隻有一萬出頭,其中還包括了家裡的吃穿用度。
即使這樣,我還堅持每月給貧困地區的學生捐款。
因為我自己也是普通家庭出來的孩子,能體會他們求學的不易。
除了顧嶼給小情人買奢侈品剩下的贈品,我身上沒一個大牌logo。
這樣的生活,哪怕我靠着自己的本事出去打工,大約都能更加寬裕。
“張律師,正所謂虧妻者百财不入。”
我看着他價格不菲的領帶,慢慢說道。
“顧嶼有這一遭全是他自作自受。連至親都不放心上的白眼狼,别人救不了。”
律師沉默了,大約也沒想到顧嶼以前把事做得那麼絕。
他向我鞠了一躬後離開,再也沒踏足這個病房。
半年後,顧嶼和蘇曼收到了他們的判決。
蘇曼因非法行醫緻人重傷,判處刑期四年和罰金。
顧嶼的罪行更多更重,被處十年刑期,并需要向我支付醫療費用以及精神損失費。
我趁熱打鐵,起訴與顧嶼離婚。
離婚本不是件容易事,但有之前的輿情鋪墊,我如期拿到了離婚證。
起訴期間,獄中的顧嶼多次提出想與我見面,被我一次次回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