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真是該死的混蛋。
陸廷淵終于意識到,他前二十年一直生活在猜疑,算計,鬥争,冷血的環境中,遇到我之後,他才開始體會人間的冷暖溫情,我本是他生活裡的一道光,我曾是這個世上,最愛他的那個人。
我的笙笙,原是善良,愛笑,溫婉的女孩子。
是他害了我。
還害了我們的孩子。
陸廷淵第一次産生了逃避和退縮的念頭,他怕啊,怕我無法原諒他,怕再一次失去我。
他很想告訴我,笙笙,安安回來了,我想和你有個家,我們的三口之家,我求你再嫁我一次,好嗎?
但這種話,他有什麼資格說出口?
他已經害我那麼慘,害我失去了曾可以燦爛度過的一生,我本是一朵鮮豔絢爛的花,是他親手折斷了它!
他有什麼資格站在我身邊守候我,他愛我,我呢,還會愛他嗎?
床邊的手機忽然亮起,連續震動了兩下。
陸廷淵下意識的去想,是不是我來的電話!我還是擔心自己的!
可拿起手機後,陸廷淵隻看到
“廷淵,你遲遲不來,是在怨我嗎?我内心的苦想說給你聽,但你卻不來跟我見一面,還記得曾經我受傷,你會很快來到我身邊,廷淵,是不是隻有我流血了,你才會心痛的來看我一眼?”
第二條短信附帶着照片。
照片上是一條白皙的胳膊,在手腕處,是一道流血的傷口,手臂上一個月亮的紋身讓陸廷淵面色沉了下來。
那是他曾陪着季初遙去紋的,是她要求的,季初遙曾說過,“喜歡廷淵的女人像星星那麼多,但是月亮隻有一個,所以,我要當廷淵的月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