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巡警不由分說,強行帶走餘天。
任憑餘天如何詢問原因,他們也不說。
門外。
麻子不見了,興許是跑了。
孫月華流着眼淚緊着追出來,想要幫忙說情,卻無濟于事。
一小時後。
餘天被帶到警局。
兩個巡警粗暴地将他按在警長辦公室的座椅上,随即重重關門離開。
餘天一臉發懵。
自己啥事也沒幹啊!
難不成那個丢包的大姐事情還沒解決嗎,可真是急死個人!
三分鐘後。
一個年齡在四十多歲左右的警長推門而入。
他一米八十多的個頭,雙目炯炯有神,絡腮胡子,穿着制服,威風凜凜。
“你怎麼來的港城?偷渡還是什麼!”
他一屁股坐在對面辦公椅上,點了根煙,雙腿搭在桌面上,用不标準的普通話問餘天。
要知道。
八十年代想去港城并不容易。
需要辦的手續很繁雜,還需要外國佬的批準等等,正常情況下起碼需要一周時間。
餘天是李二妹托關系弄過來的,當然沒有什麼通行證,攤了攤手,隻說自己花錢買通關系來的,并沒提及任何人。
“犯罪了知道嗎?這就是偷渡!”
警長一彈煙頭,嗖的一下彈到牆上,火花四濺。
偷渡?
這個罪名可不小。
要是真被判刑的話,關多長時間還說不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