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第2頁)

一首歌早就已經證明了孟超的價值,經紀人見事不可為,隻能打個哈哈:

“可以的,您先用餐,我們待會找個安靜的地方坐坐”

酒足飯飽,三個人找了一個比較安靜的包間。

劉得華沒來,孟超猜想一是怕談錢傷感情,二是确實有應酬。

看來這姓李的經紀人很得他信任,想到這裡,孟超心中有了幾分底氣。

“《男人哭吧哭吧不是罪》這首歌的銷量非常不錯,已經證明了孟先生的實力。”

經紀人先是恭維一番,随後話鋒一轉:

“既然有合作成果的基礎,我們可以繼續負責制作,宣發和銷售,然後按照原來的利潤分成。”

“這恐怕不太合适吧。”

孟超和葉天刑對視一眼,斷然拒絕。

“之前那首是胡導邀約,半賣半送,你們要占大頭我沒意見,但接下來是我獨立創作的,繼續如此,我肯定是吃虧的。”

在商言商,利字當先,差不多談妥了再看關系各退一步,這才是正道。

“那是因為我們先承擔了成本,風險也更高,孟先生你也不能保證下一首歌一定會賺錢吧。”

李小林反過來問孟超,說出自己的擔憂。

孟超擺擺手:“銷量我們可以簽進合同裡,我不是擔保這首歌肯定會紅,而是足夠優秀,貴公司隻需要讓華仔來唱這首歌,賺多賺少的問題!”

一番話說的是擲地有聲,李小林聽完後都有些詫異。

擔保賺錢,孟超竟然敢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