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毫不留情地巴掌。
眼前的人淚目閃爍,好像是因為我,才讓她如此卑微地求愛。
我心力交瘁,歎了一口氣,「蘇格,我們離婚吧。」
一絲驚詫在她眸中劃過,她冷哼着,「要離婚也是我提。」
「季硯,你沒資格。」
2
我沒資格。
我的資格從一開始就是她施舍于我的。
蘇格是賭氣嫁給我的。
五年前她與陸綏鬧矛盾,大張旗鼓向我告白,卻不想第二天收到了陸綏與她表妹訂婚的消息。
她氣不過,在砸了訂婚儀式後,直接拉我去了民政局。
為什麼是我呢?
因為當時的我足夠落魄,足以打陸綏的臉。
所有人都說我備胎上路,可我不在乎。
誰讓我愛蘇格。
我愛蘇格,從十七歲那年就開始愛。
我愛她那句怯生生的「警察來了!」,愛她背包上伴着晚風響起的風鈴,更愛她兩年間的守口如瓶。
即便知道她愛的是另一個人,我依然愛。
婚後我處處伏低,面面謙讓,事無巨細地處理好每一件事。
結婚五年,伯父伯母對我稱贊有加,唯獨蘇格始終對我冷若冰霜。
隻因我在陸綏出國那天,将她反鎖在了卧室。
其實那天她本想追随陸綏而去,可迫于蘇家獨生女的身份,不得不留在國内。
情緒無處宣洩,她便将一切責任推到了我身上。
我習慣了她的冷言冷語,百般折辱。
可在很多個醉酒的夜晚,她抱着我又哭又鬧時,一口一個的「陸綏」依舊會像一根根銀針直往我心裡紮。
那時我騙自己,去堵她的嘴巴,模糊的聲音就好像她在喊我,就好像她愛的是我。
可第二天毫不留情掴在臉上的巴掌,便會将這個編織粗糙的幻象打碎。
她的每一個眼神每一句話都在證明着,她不愛我,以後也不可能愛我。
愛情裡有兩次卑微。
一次是你熱烈地喜歡一個人,想得到她,拼命追她的時候;
一次是你知道她不喜歡你了,但是你還想堅持的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