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孩子有情有義,真不錯。”
李興國口頭稱贊,心裡卻微微不安。
李牧去鄉下幹什麼?不是說那家人經常虐、待他?怎麼還傻乎乎地回去看望?
沈海市清泉鎮馬橋村,蔡家。
這裡正是李牧原身的養父母家。
養父蔡黑牛,養母劉曉娥。
家裡還有一個兒子蔡春生,十八歲,一個女兒蔡春花,十三歲。
這家人沒念過什麼書,沒腦子卻很精。
當初夫妻倆多年不育,聽人說收養孩子能帶來好運,便領養了原主。
但并未把他當親生的養,而是當長工差遣。進門就得幹活,不幹完飯都吃不上。
打罵更是家常便飯,情緒一上來就是兩三天不讓吃飯。
後來生了兒子蔡春生,一家人便對原主更加刻薄。幾年後又添了女兒,原主仍舊被使喚。
“李家不跟你們計較,是怕壞了李家的名聲,所以沒出手。我李牧本性善良,但你們若敢來招惹,我也絕不客氣。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不饒。”
車裡,李牧眯着眼睛,目光鋒利,寒光四射。
此時蔡家一家正在吃早飯。
“爸,又是白粥配鹹菜,我都沒胃口了。”
蔡春花噘着嘴看着那碗能照出人影的粥,直接把筷子撂在桌上。
“你湊合吃吧,我能給你們煮粥就不錯了。以前可都是那個傻柱做飯,我哪進過廚房?”
蔡黑牛邊嚼鹹菜邊抱怨。
“傻柱找到富豪爺爺就丢下我們了,太沒良心。哪怕給咱們送個十萬八萬的也行啊,給個幾百萬也不嫌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