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第1頁)

被稱之為天哥的本名譚天,今年三十五歲,去年剛放出來。

他是三年前被抓的,原因是持械傷人。

他并不是港城本地人,他是在五六歲的時候,跟随父母工作調動來到港城的。

曾經譚天兩個字,在港城也很響亮,與四哥,應觀音等人也算是齊名。

而現在在車站隻手遮天的金子民正是他曾經的結拜兄弟。

他的落寞,也跟金子民有着莫大關系。

譚天成名後,金子民就拉攏着他一起做起了皮肉生意,兩人各自從老家都召集了不少一心想要賺錢的女孩。

而随着生意越來越好,也呈現了一些規模後,兩人有了分歧。

譚天秉承的還是老一套的江湖規矩,他認為,人家雖然是出來賣的,但歸根結底也是跟着咱們吃飯,那既然是跟着咱們吃飯,那就不能虧待了人家。

所以他提出的是二八分紅,女孩們拿八成,他和金子民一人拿一成。

而這一行為對金子民來說,那自然是吃虧的。

首先他手下的女孩是要比譚天這邊多的,其次,他哪怕一分都不往下給,那麼那些朝族女孩也不敢說什麼。

有了分歧後,兩人還都挺克制,并沒有鬧什麼不愉快。

但随着時代在進步,哥們義氣那一套明顯不流行了,之前如日中天的譚天也逐漸低迷了起來,隻能看着四哥,應觀音等人水漲船高,一步一步的超越自己。

而這個時候譚天想轉過頭也學着四哥等人做做生意,卻發現自己小錢能拿得出,但大錢卻連跟手都看不見。

那怎麼辦呢?事情得解決呀!

所以他就找上了金子民,希望金子民能拿出一部分錢來支持自己,日後如果賺了,那麼自己也不會虧待金子民。

正常來說,金子民是依仗的譚天才竄起來的,現在譚天有落難了,那麼自然不能袖手旁觀。

可事實很殘酷,金子民不止強硬地拒絕了譚天,并且還把譚天之前留下的女孩全部趕走。

最最過分的是,金子民一分錢的分紅都沒有給譚天,還堂而皇之地拿出了一個說真不真說假不假的賬本來給譚天看。

說他什麼什麼事,從店裡拿了多少錢,現在他的那份已經扣光了,自己不找他要錢就不錯了。

土匪本性,依靠這刀槍起家的譚天自然不肯罷休,也跟金子民翻了臉。

而金子民等的就是他譚天翻臉呢,這下正中金子民下懷。

雙方人馬火拼了幾次後,譚天無一不是慘淡收場,最後更是連醫藥費都拿不出來。

為什麼會這樣?

因為哥們義氣并不能當飯吃,在兩人合作的期間,金子民就已經把主要的幾個人物全部策反了,等真正開打的時候,譚天身邊除了幾個小菜鳥外,根本沒一個能拿出來站住腳的。

被趕出車站後,金子民也沒放棄對譚天的打壓,接連幾次重創後,譚天的小團隊也徹底散了,再也沒實力跟任何港城大哥搶飯碗。

無奈之下,譚天隻能回到了鳥不拉屎的松南區,靠着碰瓷,訛人等下三爛的手段苟活。

這種心理落差,不是常人能接受的。

但譚天卻貌似對自己很有信心,他一直耐心等待着,等着有一天,自己能拿回本來屬于自己的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