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0章(第1頁)

第二場,我安排的是在譚天的舞廳,還是飯店的那群人。

有時候你不得不服這幫做生意的老闆,在我看來,他們的八面玲珑絲毫不比吃江湖飯的人遜色,甚至有過之而無不及。

從張貴财介紹我,在到我們之間有交談,多說也就不到四個小時而已。

可就在這四個小時内,我就接到了十幾通電話,有家裡親戚的,有道上的朋友,甚至還有一些官方的哥們。

這些人給我打電話的目的是什麼呢?

很簡單,現在地下商鋪的工程在我手裡,這些人都是想來包點活,分一杯羹的。

對此我沒有把話說死,隻是先那麼答應這。

但有一個人我不得不答應,也不得不賣面子,這人我記得很清楚,他大名叫陳達,熟悉的人都叫他陳老三,而一些不太熟悉的人則喜歡叫他陳大聰明。

在港城,大聰明并不是一個褒義詞,很多時候都是形容一個人心眼子多才會這麼叫的。

而這個陳大聰明是誰介紹的呢?

是常凱!

自從我上次血染雙石後,我們倆依舊很久沒聯系了,他那邊有什麼事要麼是找小輝,要麼是找譚天,從來沒有主動給我打過電話。

為此不管是小輝還是譚天都曾勸過我,意思低個頭,給常凱一個台階下,畢竟常凱穿那身衣服呢,有時候也是身不由己,我得顧全大局。

但我卻一直堅持自己的看法,沒有給過常凱台階。

為啥呢?

因為我拒絕他們的這一說法,什麼身不由己,什麼顧全大局?

要是隻能共富貴,那我要這個關系有什麼用?我給誰錢,誰不樂呵?

但是話又說回來,沒有常凱的配合,估計我現在墳頭草都老高了,所以我還是記他情的。

而這也是為什麼别人的面子我都沒照顧,唯獨照顧了他的面子,就是怕我倆這份關系維持不住,重走金子民還有老高的路。

“喂,大領導怎麼想起來給我打電話了呢,啥吩咐呀!”一開口我就調侃了常凱一句,随即又補充道:“我最近可挺老實,屬于良民,外面的事我都沒摻和,這次你可别冤枉好人。”

電話那邊的常凱呵呵一笑:“你瞧你小心眼的那個勁,還沒過勁呢呀,老子還不是為你好,你這瘋狗脾氣啥時候能改一改。”

“誰讓我叫瘋狗勝呢,啥事直說吧,我這邊手頭還真有點忙。”

常凱回道:“在外面應酬呢吧?”

我疑惑的一愣,随即看了看四周:“你看到我了呀?我在天哥舞廳呢,你沒啥事也過來吧,唠會嗑咱,也好久沒見了。”

“我是去不上了,手頭都是案子,根本走不開了,行了,不跟你繞彎子了,今天飯局有沒有一個叫陳老三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