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的天空陰沉得可怕,午門前的血腥氣三日不散。
刑柱上懸挂的屍體已經僵硬,最右側那具尤其慘不忍睹——成國公朱純臣的屍身被割了三千六百刀,胸前還被烙上了“賣國賊”三個大字。
“毒害五皇子?這些人也忒是膽大妄為,手都伸進皇宮了。”
“可不是嘛!如今害得全族被誅,也算是罪有應得。”
“聽說成國公府上搜出了與皇太極的往來書信,連遼東布防圖都賣了。這麼說,袁崇煥是被冤枉的?”
“噓!你不要命了?莫提往事!”
圍觀人群議論紛紛,大多都是對這些勳貴的譴責聲。
這些人的罪狀早在《大明日報》上刊登過了,尤其柳如是的連載文章《聖天子明察秋毫,五皇子沉冤得雪》、《令祖上蒙羞的勳貴:朱純臣通敵實錄》,這兩篇文章把他們的罪行,毫無遮攔地公之于衆。
民間憤慨一片。
故而處決這些人時,圍觀百姓特别多。
他們就想看看,謀害皇子、賣國求榮者是什麼下場。
······
三天後,北京城的大街小巷貼滿了“勳貴自糾自查诏”,同時還刊登在《大明日報上》。
“大明皇帝敕谕:奉天承運皇帝,诏曰:朕承天命,統禦萬方,夙夜憂勤,惟願四海升平,百姓安樂。然近查勳臣貴戚之中,多有恃寵而驕、玩法舞弊者,或貪墨軍饷,或侵占民田,或結交邊将,甚者暗通敵國,謀危社稷。此等行徑,上負皇恩,下害黎庶,若不嚴加整饜,何以正綱紀、肅朝綱?
今特頒此诏,着令在京及各地勳貴,限期自陳罪愆,坦白從寬,抗拒從嚴。具體條例如下:
一、自糾期限
所有勳貴,無論公爵、侯爵、伯爵,限十五日之内,親至通政司或錦衣衛衙門或面聖,具本自陳過失。逾期不報者,一經查實,罪加三等。
二、階梯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