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我身上哪有她家的東西。
除了
我摸向自己手腕上藏藍色的兒童手表。
一開始,我和容雪認識,是因為她在醫院做義工照顧過我癱瘓的父母。
我們水到渠成走到一起,卻隻是平平。
後來父母病故,她為了救恍惚的我出了車禍,變成傻子,隻會亦步亦趨跟着我。
我精神不堪重負,想過一了百了。
是她在我吃安眠藥的時候打翻熱水壺,逼我不得不吐出安眠藥,帶她去醫院。
在我試圖割脈時不小心摔跤哭出聲,逼我放下刀哄她。
為了給我買生日禮物,她跑出去在烈日下發傳單賺錢。
她長得漂亮,不少人願意收她的傳單。
雇主卻覺得她是傻子欺負她,隻給了她二十塊錢。
她頂着曬傷的皮膚,拿着二十塊錢拉着我去商場,買了這塊兒童手表送我。
我無比珍愛,從不摘下。
所有人都覺得我有病,怎麼女友變成傻子,我反而越愛,甘之如饴地照顧她。
現在想想,容雪真适合當個影後,演技真的讓我心動。
那個全心全意愛我的小傻子,或許從來就沒存在過。
我緩緩摘下手表,放在地上。
容雪神情一怔。
她隻是想威脅我,讓我服軟,怎麼也沒想到我真的會摘,心髒錯漏一拍。
溫子謙添油加醋:
「許默你急着要走,是有人在等你嗎?」
「是。」
容雪的目光終于從地上的手表上抽離,眼神黑沉:
「你無理取鬧夠了嗎!我隻是和子謙結個婚你就要鬧分手,曾經你說的相依為命,永不抛棄都是放屁!」
我滿目凄然。
「容雪,我最後悔的事,就是把你撿回家!」
容雪頓覺委屈,攥緊雙拳:
「許默,我為了你和家人對着幹,為了讓你被我媽認可,在公司日夜操勞,我本可以和子謙結婚不用吃這些苦,你還有沒有良心?」
溫子謙唇角一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