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骥,睜眼了,滲進骨頭裡的金光,沒了,一點影子都找不到。
他還是他,外表上,一點沒變。
幹瘦,不起眼,還是那個老頭的殼子。
可李骥心裡清楚,不一樣了,全都變了。
他擡起自己的右手,食指伸了出來。
指甲不長,幹幹淨淨,可在帳篷那點昏暗的光裡,看着卻跟玉石一樣,有種說不出的溫潤。
他用這根指甲,對着自己左手的手背,卯足了勁,狠狠地劃了下去。
要是擱在昨天,這一下,手背上不起道血口子,也得是條又深又白的印子。
但是現在。
一陣讓人頭皮發麻的“咯吱”聲。
這聲音,就不是劃在肉上。
倒像是,你拿了塊爛鐵,去刮一張泡透了油的牛皮,又韌又硬。
李骥的手指停了。
他低頭去看,左手的手背上,什麼都沒有。
别說破皮,就連一道最淺的白印子都欠奉。
光溜溜的,好像剛才那一下,是他的錯覺。
李骥懂了。
這金剛不壞神功,比他想的,還要霸道。
那一千二百點軍功,一個子兒都沒白花。
從現在起,他最大的本錢,不是那套殺人的刀法。
是這身,誰也打不破的皮囊。
命在,才能談其他。
天邊,那抹灰白色,已經開始亮了。
朵兒睡得不安穩,許是覺得冷了,在夢裡,身子不自覺地往李骥這邊,蹭了又蹭。
她好像知道,他這邊,暖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