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蔣蘭隻是在私密包房裡喝酒,甚至都沒有親密的動作。
雜鐘一腳踹開了門,沖了進來,将桌子的酒潑了我一臉。
然後一巴掌摔在了蔣蘭的臉上。
“賤人,敢背着老子偷人!活膩了嗎?”雜鐘打了蔣蘭,用手指着我:“小雜種,老子的女人都敢碰,我看你是不要命了!”
雜鐘身後四個保镖立即要上來打我,其中一個一把揪住了我的衣領,被我推開了。
另外一個光頭就給了我胸口一拳。
蔣蘭撲上來護住我,大聲說:“鐘總,不是你想的那樣”
雜鐘根本就不理會,對他手下的人說:“不管這些小雜種是誰的人,都給老子廢了!出了事我擔着!”
四個聽話的狗就動起手來了。
我從小就不擅于與人打架,至少用蠻力是不行的。
我都是借助環境,用腦子打架。
包房很大,我一下子跳上了沙發,居高臨下,手裡握着話筒當武器。
上來想要動手的保镖我就用話筒砸過去。
音響發出一聲又一聲的破鳴聲,幾乎将在場所有的耳朵震破。
“哪個敢上來!”我揮舞着話筒大聲說。
“誰都别動手,他是陳龍的老闆!”蔣蘭将雜鐘一副不打死我不罷休的模樣,随口就說了出來。
雜鐘在滄陽做了快二十年的生意,自然知道陳龍。
如今的陳龍,他也不放在眼裡。
但蔣蘭說我是陳龍的老闆,雜鐘就一雙歹毒的眼睛盯在我的臉上,一動不動。
蔣蘭幾乎是不帶任何猶豫,直接給小海打了電話。
滄陽太小了。
蘭蘭ktv在明珠廣場的南門路口,陳龍開的酒吧在北門路口。
兩個路口相距最多三百米。
從接到蔣蘭電話,到趕來包房裡面,小海最多用了一分半鐘!
他沖進來,揪住了雜鐘的衣領,将雜鐘按在了茶幾上,然後我才看見了他手裡握着明晃晃的西瓜刀。
小海的刀緊緊地貼在雜種的臉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