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最後,我寫下的是自己的名字。
聽說周斯越早在半年前去世。
他死在破舊的出租屋裡,被人發現的時候,屍體都已經臭了。
沒有人處理他的屍首,現在骨灰還存在火葬場裡。
聽說他最後半年時間,做了很多好事。
所有署名,都留了我的名字。
他最後留在出租屋裡的信紙,都是用失去力氣的手指,一點點磨出來的。
隻有短短一句話。
【對不起,茉茉。我真的愛你,愛到願意付出一切,包括我的生命。】
衆人都唏噓,感歎他至死不渝的愛情。
而我聽過隻是笑笑。
轉身到下一個貧困的山村。
我熱愛他們質樸的笑容。
熱愛真誠、沒有猜忌的情感。
我隻會做我自己想要做的事情。
無關周斯越。
無關愛情。
穿越陡峭的山坡時,清風淩冽。
我好像聽到一聲輕歎,
“茉茉,要幸福。”
我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