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第3頁)

可最後,我寫下的是自己的名字。

聽說周斯越早在半年前去世。

他死在破舊的出租屋裡,被人發現的時候,屍體都已經臭了。

沒有人處理他的屍首,現在骨灰還存在火葬場裡。

聽說他最後半年時間,做了很多好事。

所有署名,都留了我的名字。

他最後留在出租屋裡的信紙,都是用失去力氣的手指,一點點磨出來的。

隻有短短一句話。

【對不起,茉茉。我真的愛你,愛到願意付出一切,包括我的生命。】

衆人都唏噓,感歎他至死不渝的愛情。

而我聽過隻是笑笑。

轉身到下一個貧困的山村。

我熱愛他們質樸的笑容。

熱愛真誠、沒有猜忌的情感。

我隻會做我自己想要做的事情。

無關周斯越。

無關愛情。

穿越陡峭的山坡時,清風淩冽。

我好像聽到一聲輕歎,

“茉茉,要幸福。”

我會的。